劳动者如果由于各种情况可能会丧失工作的能力或者影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者如果由于各种情况可能会丧失工作的能力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进度,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劳动者就可以申请一些福利和补贴,来保障自己的基本权利。那么,一次性就业补助和误工费是各自独立分别计算吗?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包括以下内容: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这是单独计算的两项赔偿,互不影响; 工伤待遇里,误工费准确的术语应该是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为1到24个月不等,具体依据受伤部位和严重程度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以上的内容来说,一次性就业补助和误工费的确是各自独立分别计算的,二者是完全不同意义的补助津贴待遇,并不等于同一种待遇,补贴的具体的数额还是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如果符合相关标准,最好尽快进行申请哦。

⊙专业律师: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3年
1866783031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5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5年
1850156038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3年
1475169277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在我国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外聘吗?
  在我国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外聘吗?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性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国证监会授权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受伤职工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我们发现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工伤申请的。但有些时候,单位为了逃避对受伤职工的责任,往往就拖延申请工伤认定。那此时受伤职工或其家属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受伤职工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

·钢筋工程的质量问题如何控制?
  钢筋工程的质量问题如何控制?我们都知道建筑工程里最常用到的就是钢筋,特别重要的是混凝土结构的建筑形成,钢筋在混凝土结构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钢筋工程的质量问题会有哪些呢,希望以下关于钢筋的知识内容能够帮助到您更好的了解钢筋。钢筋工程质量通病与控制:......

·如果该职工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如果该职工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则无法认定为工伤。认定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

·南京过失杀人罪律师
  提供刑事辩护帮助,申请取保候审、看守所会见、出庭辩护、申请缓......


⊙专业律师: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3年
1866783031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5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5年
1850156038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3年
1475169277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文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劳......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什么是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分公司私签合同项目负什么责任?分公司私签合同项目负民事经济赔偿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
·母亲如何争取抚养权
  母亲如何争取抚养权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

    我们知道酒精对人体的麻痹作用很大,而在饮酒之后是绝对不允许开车上路的,因为很危险,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然而您还忽略了另一......
    打官司赢了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打官司赢了欠钱不还怎么办?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含义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
    夫妻双方离婚后只是改变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对于孩子所应承担的抚养义务是不会随着夫妻关系的破裂而改变的,对于孩子的探望权......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劳动纠纷问题,每个月没有保底工资
·精神抚慰金要什么样的证据呢
·一年365天无休息日,没加班费,也没签劳动合同
·买房贷款。离婚怎么办的问题
·我户口土地都在娘家(娘家就只有父母和我),这次搬迁补
·今晚公司要求员工积资聚餐我没有钱不被公司开除怎么办?
·我爸在库尔勒休假最后一天的时候 突然失去联系了 我们家在四川
·你好能帮我们讨工资一百四十万要多少钱
·辞职不给我们算工资
·我想离婚夫妻有一套按揭房,两个孩子怎么办呢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