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误工费儿童怎样进行赔偿?

首页>>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误工费儿童怎样进行赔偿? 申请变更监护人是指被申请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服有关组织指定的监护人且又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起诉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被申请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能由于以下三种原因不能承担监护职责: 一是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例如,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履行监护人资格;再如,监护人的经济条件不适宜担任监护人的; 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可能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已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 三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条规定的情形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即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二、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_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的规定,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适用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在我们国家监护人变更的话,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可以使用,必须要符合一定条件,在符合条件之后,去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然后由相应的部门来进行审核,可咨询律师。

⊙专业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相关内容:
·医院如何应对医疗纠纷?
  医院如何应对医疗纠纷?如今,人们在患病时,除了身心备受煎熬,还要付出大笔的钱财,同时还有可能在治疗过程中产生医疗纠纷。作为医院来说,个人行为并不能代表医院行为,面对众多的患者甚至还有今年出现的职业医闹,试问医院如何应对医疗纠纷呢?其实,医疗纠纷的发生是不可避......

·医院做工伤鉴定多久出结果?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经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工伤的,就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赔偿了,而在申请赔偿之前,首先要到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您通常所说的伤残评级,伤残评级的情况将直接决定工伤赔偿的结果,那么,医院做工伤鉴定多久出结果呢?一、申请伤残鉴定需满足最低医疗......

·对医疗过失的处罚有什么规定?
  对医疗过失的处罚有什么规定?一、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处罚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威海工伤的医疗过错能不能获得双重...
  威海工伤的医疗过错能不能获得双重赔偿?一、工伤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二、医疗过错《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

·南京生产、销售假药罪律师_生产、销售假药罪认定、立案标准、量刑、司法解释、成功案例辩护词
  南京生产、销售假药罪律师专业办理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件,提供生......


⊙专业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肯定是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
  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肯定是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的,但是很多人只知道要赔偿哪些损失却不知道这些损失该如何计算,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计算公式是怎......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房屋是一个家存在的承载体,所以征地拆迁一定会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并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故而就需要政府部门出台相应的安置补偿政策,在最快的时间内妥善安置好拆迁户们的居住问题,并在经济上给予适度的补偿。......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包括两类劳动者:一是未进行离岗......

    怎么取消监护人监护资格一、怎么取消监护人监护资格?取消监护人监护资格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
    一、扬州醉驾会受到处罚吗?会受到处罚的;(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
    挪用资金罪是指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擅自利用到其他地方或占为己有的犯罪行为。挪用资金存在共同犯罪人的,对共犯也有......
    举办婚礼没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举办婚礼没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要求退还按......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否被允许?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被允许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合理的,但是必须是辩护人的身份才可以。在......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您都有所耳闻的,《民法典》随着社会的要求的提高也在相应做出调整,新的《民法典》已经出台了,《民法典》关于孩子的问题也是您比较关心的,很多夫妻也会考虑孩子的切身利益,但是新《民法典》到底是怎么规定孩子的问题......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咨询,土地被征收后者
·咨询收费分成制度
·你好!我弟弟拆迁挖了‘地基下面回田沙被人举报说’私自
·我的老公有军人残疾证,我们要开个小吃店,是不是用这个
·派出所传唤四十八小时了,打110报警问原因,被告知已
·我是出差在外地工地上抬水泥板突然得了心肌梗死做了支架
·咨询一下老板不发工,
·债务讨还民间借贷要钱不还
·月子期间,老公有产检,只知道打游戏,对我和孩子不闻不
·您好,问一?3岁了没有户口怎么办?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