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有些人其实在诉讼活动进行过程当中,还会对将来可能会被
执行的财产进行恶意转移的,所以就是为了避免法院最后的生效判决结果也没办法
执行,因此在法律概念当中是可以有申请财产
保全的这种救济途径的。并且,怎么申请财产
保全的这个问题也不是多么困难的,一般向法院提交申请财产
保全的申请书和证据就行了,法院自会做出定夺。
一、民事诉讼中怎么申请财产
保全?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
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
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
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
保全措施的,立即
执行。当事人在采取
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
起诉的,解除财产
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
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
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
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
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
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
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
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财产
保全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
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
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
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
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三、财产
保全有哪些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
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
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
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
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
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
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
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3、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
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
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
保全的方式。
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
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
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
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
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
执行的规定进行。
要知道,申请财产
保全之前必须是有一些条件的,我们不能主观臆断当事人可能会做出一些非法转移财产的行为,所以需要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并且附带申请财产
保全的申请书,法院一般在48小时之内就会向申请者下达相关的通知书的,如果通过就会立即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这就是怎么申请财产
保全的相关内容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适用的条件有哪...
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适用的条件有哪些?(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
诉前财产保全异议书
异议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委托代理人: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刘xx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
移送管辖后的财产保全
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受理案件法院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对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如何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题。一、受移送法院解除移送法院财产保全措施中的难点《关于适用〈中......·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的材料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
·
南京软件律师
南京软件律师熟悉法律和软件技术,既熟悉软件法律法规,又精通计......
·
浙江省各市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电话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浙......
根据法律规定意向监护协议怎么写?一、意向监护协议怎么写?甲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月民族:职业:户口所在地:......
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第二、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第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小区公共收益到底该归谁所?小区公共收益到底该归所有的业主所享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
·
租房交了违约金没签合同怎么办
现在城市里随处可见外来务工的人员、学校附近也有陪读的父母亲,而他们一般都在当地没有住房,而是通过租住房屋获取暂居地。而租房则需要签订租房合同,约定相应违约金,那么租房交了违约金没签合同怎么办呢?没有合同意味着租房房是没有支付违约金义务的,那违......·
绑架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刑事责任是每个犯罪都有的内容,而这是由《刑法》事先作出规定的。只要确定构成某罪,那么就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再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不过您知道绑架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一、绑架罪的刑事责任是...... 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怎么公证?遗嘱人已经去世的,不能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形式。根据......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是作为此罪量刑情节存在的,由于此时的犯罪数额已经很大了,因此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就不会在最低档判刑。那么......
当事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为不认可其真实性,并主张该聊天记录系经剪辑制作......
·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可以不进行发放吗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可以不进行发放吗?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的代表和承担责任的人,对于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公司法人有的会同时在公司担任一些职务,而有的则不会。那么,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可以不进行发放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