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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
违约的后果是什么?
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
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
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
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员工提前解除
合同有补偿吗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予给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签订了劳动
合同,就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完全的履行劳动
合同,而劳动
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
合同期限,则是双方必须遵守的首要条款。用人单位不遵守,违反此约定的,应该承担法定
违约责任,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此约定的,当然也应属
违约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定程序解除,但未明确规定解除的法律后果,但不等于劳动者可以随意解除
合同,否则对用人单位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建立劳动者合理流动的社会制度和信用制度。对此,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1、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
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
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
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
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
(1)用人单位招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签订了服务
合同或其他协议的,未到期的仍应继续履行,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
合同;拒绝签订劳动
合同又不履行协议的,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解除后,如原服务
合同(协议)约定或用人单位依法规定了赔偿办法的,职工应按服务
合同(协议)的约定或用人单位的依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无约定或无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2)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
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
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
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
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
合同中约定
违约金。解除劳动
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执行。未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
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尚未完成,任何一方解除劳动
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
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劳动
合同的签署规定,作为企业工作者应当对相关内容和规定有具体的了解,尽量别通过
违约方式处理事物。劳动
合同的签署在法律上也是具有一定效益的,若是相关劳动者有损害企业的利益或者名誉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因此劳动者值得提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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