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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一、借贷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知,对于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不用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为此,如果你仅是介绍人,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那么就不必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你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表示,则必须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贷介绍人要不要担责
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起诉
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讨债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作为出借人,当您在借钱给别人时,最好是要求对方提供一定的物保或者是人保,这样更有保障一些。如果是由借贷介绍人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这个介绍人就要作为借贷关系中的担保人,日后债务人不还债的话,就需要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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