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不同意见,如何提管辖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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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
管辖
权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
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
立的,裁定驳回。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
管辖
权异议的。当事人提出
管辖
权异议的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
管辖
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
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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