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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节假日,车流量就会剧增,
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会增加。这个时候如果不幸发生
交通事故,广大车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在这起
交通事故中我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急人所求,跟您分享一下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哪些?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
根据我国《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如下:
1、本法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在查明
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
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
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
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与
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
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
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
交通事故责任。”
2、本法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3、本法第十九条:“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
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
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
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
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
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
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
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4、本法第二十条:“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5、本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
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由上述分析可知,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主要遵循我国《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责任,根据不同的责任承担不同的后果。我们提醒您在节假日高峰期需要注意出行安全,同时遇到
交通事故也不要慌张,冷静处理。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您可以咨询江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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