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超员的规定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超员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是诱发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法律中对于超员的处罚也是十分严格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超员的规定有哪些?对于超员是如何处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大量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超员的规定有哪些?

1、刑法修正案九只是对校车和旅客运输车的超载、超速行为规定为了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对具体情形并没有做出规定,所以具体情形要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刑九已经施行,相信司法解释很快就会出台。

2、刑法修正案(九)11月起正式实施,修正后的刑法条例明确,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个原本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后将升级为犯罪。

3、刑法修正案(九)将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营运客车超员违法处罚的规定是,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记6 分,罚款200-500元。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员20%以上的,记12分,罚款500-2000元。(其中超员20%-50%的,记12分,罚款500-1000元;超员50%以上的,记12分,罚款1500元)

根据以上对营运客车超员违法的处罚,对客车司机的处罚结果是“丢饭碗”,但这依然不足以遏制客车超员的发生,血淋淋的事实和惨痛的教训要求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要入刑。

4、新法不仅约束司机,还同时约束了客车实际所有人和管理人,乱来都是要受到刑罚处罚的。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同时提到,对于刑法修正案(九)中超员、超速多少算是“严重”,算达到入刑标准,将有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

刑法修正案九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同时第二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关于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超员的规定,我们要注意,如果是超员十分严重的行为,不仅是需要进行扣分罚款还可能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所以,在这里,我们提醒各位司机朋友,一定要安全驾车,不要超员,保障还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敲诈勒索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敲诈勒索罪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因此无论是定罪还是处罚,都离不开对涉案金额作出认定。那么您知道敲诈勒索罪立案金额是怎样规定的吗?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对双方产生拘束力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限制其同业竞争的协议,意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竞业限制协议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会对双方产生拘束力,否则劳动者可以选择履行或者不履行。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对双方产生拘束力的相关内容。一、规定了经济补偿条......

·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细则是怎样的
      减刑就是指对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减期服刑的行为,假释就是指对在监狱里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进行提早释放的行为,下面您就跟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细则是怎样的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是怎么样的情况
      减刑、假释是为了在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是现如今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了终身监禁是不可以减刑假释的,据所了解的是为了依法从严惩治罪犯减刑假释的相关内容。对此,特意为你们去搜集了一些关于终身监禁不得。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你们更好的去了解这个问题。一、终......

·栖霞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刑事辩护律师代理取保候审申请、看守所会见、缓刑适......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套路贷的犯罪形式很多,这几个点需要注意!
      套路贷犯罪表现形式有哪些?(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被丈夫欧打致伤并不予治疗是否可以上诉离婚
·离婚起诉,抚养权,债务
·请问以下借条是否具有时效限制,如果上诉,是否还要提供
·境外诈骗4300元是不是不容易找回来 l
·老公有民事案件在身,对子女考大学有影响??
·合同纠分,签定了一个做推广的合同,交了2万块钱,经了
·请教租赁铺面有关事宜,租赁铺面要注意些什么?敬请指教
·如果女方出规第三者来原有家庭来接女方私奔男方把第三者
·债权债务-工程款要不回
·家养蝎把人蛰了,对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说治疗费花了15000元,我是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