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律师指出,女方怀孕期间是可以离婚的,但有一定限制:
(1)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都同意离婚的:可以两人写好离婚协议后,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
(2)如果就财产或其他问题协商不成,只能诉讼离婚,并且只能是女方起诉:
A、在怀孕期间的,男方无权起诉,法院不会受理,除非是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所怀孩子不是自己的或是女方有严重危及男方生命安全等特殊情况时,男方起诉离婚法院才会受理。
B、但怀孕期间:女方有权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
广东 张逸律师 |
副主任律师 |
13016625942 |
浙江 何强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
18868876507 |
安徽 章浩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951945636 |
山东 范志强律师 |
执业20年 |
13065042504 |
上海 黄晓栋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
18667830319 |
安徽 沈培亮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
18656084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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