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首页>>法律知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2013) 2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4月2日公布,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的实际状况,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分别层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    特此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公安厅    2013年8月7日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实际状况,确定我省执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如下: 
一、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苏高法发[1998]4号)同时废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及时、准确的打击犯罪,根据......

·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损失可从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其他规定有: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第4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2011年7月26日苏高法[2011]370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之后,只有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才足以证明其悔罪服法,为司法机关追诉其所犯罪行提供客观根据,使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因此,主动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成立的工基本条件。把握自首成立的这一条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南京合同违约责任
      南京合同法律师提供合同法领域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建筑工程和房产律师服务。专业合同律师团队,提供全方位合同法领域服务!包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本,合同违约责任,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房屋买卖合......

·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南京房产律师熟悉房地产开发、转让、租赁、抵押、拍卖、征用、拆迁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致力于商品房买卖纠纷、房地产交易、征地拆迁、工程建筑等领域。提供专业的房地产纠纷解决方案。★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房地产法律服务:(1)为土地......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刘某明挪用公款50万元被判有期徒刑4年
      刘某明涉嫌挪用公款案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肖国平律师接受被告人委托,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关于本案事实。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明涉案的事实基本清楚,辩护人无不同意见。但是,到底是挪......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指南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和电话本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与莲花路交汇处6003号刑事审判区/民事档案阅卷区: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电话:0755-12368;导诉台电话:0755-12368深圳市人民法院:·电话:0755-12368·电话:0755-123682网上......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的车停小区租的车位上,玻璃被砸,请问物业有责任??
·我想起诉离婚我是宁德的他是青田的起诉离婚需要什
·没欠条能要回帐吗?
·商标侵权,把别人的合格产品买来后
·请问我之前在培训机构报名,因为钱不不够,然后他们让我
·我在宿舍玩手机被班主任收了,老师说期中考后还我,但是现在都快期末考了,老师还是不
·婚姻财产协议的差别怎么看待
·亲戚家借了几万块钱好几了一直不还没有立字据怎么
·68米货车最少拉多少吨能免过路费
·交通事故孕妇三个月的时候被车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