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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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为,行为人构成假冒他人
专利
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注上他人的
专利
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
专利
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
专利
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
专利
号,使人将合同及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
专利
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
专利
证书,
专利
文件或者
专利
申请文件。
假冒他人
专利
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
专利
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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