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预约

首页>>法律知识


朱广林律师

18336035110

    所谓预约,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亦称预备合同;以后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为本约,也就是正式合同。也就是说,订立预约在当事人间产生的义务为在约定的某一特定时段签订本约。

    预约的构成,一般来说,需要考察两方面的要件:(1)预约的形式问题。如果将要签订的正式合同(本约)有强制的形式规定的,“不得以预约迂回为脱法行为,若预约的内容已有拘束力时,不论其是否尚须为主契约的缔结,于预约中应适用与主契约相同的形式规定,一如此拘束存在于主契约的情形,以防止脱法行为。”(2)预约的确定性问题。“若以预约所建立的缔约义务,并不充分确定,亦无法解释确定预约的内容,则其义务及预约本身均不生效力。”例如,当事人间“我们愿意共同成立一家公司”的约定,其确定性尚不够充分,因为当事人对于公司的目的、所在地以及法律形态等尚未有合意的存在,仅仅是表达了愿意合作的愿望而已。这种意向,没有具体的履行内容,即使赋予其履行的效力,具体操作上,也因为履行的变数太大,而没有履行的可能性。但在何种情况下,预约的确定性为已足?在预约具备本约所有条款情况下,该预约名为预约,实为本约,就没有区分预约与本约的必要。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往往难以把握,需要法官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加以辨别。

  

  具体就商品房买卖认购书而言,从其目的考察,当事人签约的目的在于为将来订立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作约定,这在目的上符合预约的基本特征。

  

    (1)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内容须有确定性。从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内容上考察,由于预约必须具有确定性,故其应当具备将来要订立的本约中的主要内容。作为商品房买卖的预约而言,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含位置、面积等);价款计算;订立正式购房合同的时限约定。如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够,则只能认为该商品房买卖认购书仅仅是合同意向书而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区分商品房买卖认购书与房屋买卖合同的实质要件: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条规定突破了预约具备本约内容即构成本约的一般理论,认为即使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具有买卖合同的内容(预约的确定力强度达到本约),但仍不能认为该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实质已经是买卖合同。要直接认定以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名义签订的合同(预约)为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有买受人交付购房款的行为以及出卖人收受购房款的行为。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房产抵押登记,一方面是为了交易安全;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进行房产抵押登记可以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房产抵押登记需......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费的标准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需要法院进行判决的,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对于该事件进行起诉,其中此类的财产类案件的起诉,诉讼费用有独立的标准,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费标准是什么?以下就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以供您参考。一、房屋买......

·买房贷款的法律风险
      细节之一:贷前选银行目前,各家不同的商业银行在首付比例、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三方面都有选择空间,特别是各自都有针对不同群体个性化的个人贷款方案组合。即使部分客户已在银行办理过个人住房贷款,也可以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办的转按揭服务将住房贷款业务转入更适合自己的......

·即使是进行二手房买卖,其中一些税...
      即使是进行二手房买卖,其中一些税费会被减免,但在涉及到卖方的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仍旧是要根据实际成交的价格来收取。那么现实中买卖二手房个税应该怎么交纳才好呢?而我国对二手房个税的计算方式又是如何规定的?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二手房个税......

·常州刑事辩护律师
      常州刑事辩护律师办理取保候审、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各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侵犯财产或人身权利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辩护。常州刑事案件律师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如:会见犯罪嫌疑人,技术鉴定诉讼文书,一审(再审)申诉等......

·江宁房产律师
      江宁区房产律师提供土地法、房产法、工程建设法等建筑房地产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江宁区房地产领域法律研究,解决南京市江宁区的房屋购买、二手房转让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房屋权属纠纷等房地产法律问题。◆江宁房产律师谈房地产纠纷案件的举证  ......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5905132222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维权咨询中心
      律师在知识产权维权中的作用                1、担任常年或专项知识产权法律顾问,解答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为知识产权人提供权益保护及权益开发的整体设计方案;......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搬迁新地址、导航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新湖大道66号西柿路南,邮编:210012,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南京雨花台区看守所新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搬地方了吗?律师提示:南京雨花台区看守所已经从郁金香路搬迁到以上新地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在太仓购不想买了定金还可退吗
·酒桌上,林某劝架,被朱某持x砍伤多处,当晚送进icu
·夫妻感情破裂,公公婆婆太厉害,不想在委屈了,想离婚了
·房产质量纠纷,楼板开裂,
·因曾顶撞公司领导故用双选的理由不给安排工作请问合法?
·办土地证出现的问题怎么解决
·这样是属于商业欺骗吗?合同全有效吗?
·离婚,找侓师了,他说星期四才有空
·宿迁国防教育系是怎么回事
·你好!本人有一处危房是祖先留下的因2010年812大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