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一、商品房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二、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
  三、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拆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售,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如下:
  (一)房价不同
  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可以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二)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
  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三)房屋的性质不同
  如果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应当是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综上所述,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于价格。由于回迁房的价格相对较低,所以购买回迁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购房者减轻一定的经济负担。但是由于购买回迁房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所以也有人选择购买商品房。因此,在此提醒您,在购买房屋之前,一定要咨询一下律师,对相关的具体细节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弄清楚,确保房子的安全性。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离婚时房产怎么进行分割
      夫妻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必须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这其中当然就包括了对房产的分割。那么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是如何进行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近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飞涨,房产几乎成为人们财产中最重要的部分。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的分割......

·房屋征收申请信息公开
      房屋征收申请信息公开房屋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心中的痛,因为在中国的城市中购买土地的话价钱都是非常高的,中国的城市房屋是非常紧缺的资源。而因为城市的发展需要,会对一些旧的房屋进行拆除重新发展地区,这也就是常说的征地,征地有很多内容。那房屋征收申请信息公开内容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法定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不论是签订还是解除,都是有一定的注意事项的,尤其是解除,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我们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解除。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法定解除的方式有哪些呢?有什么条件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一、可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

·什么情况下能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什么情况下能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什么情况下能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

·苏州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苏州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担任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公司设立治理......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小股东要求解散公司应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债务纠纷欠条到期无偿还能力
·民事纠纷土地维权,简单的说事情是这样的,土地管理局规定每家
·你好。我想问一下 ,小车与三轮车相撞 ,责任谁大,并且小车有保险,而且小车车主要求三轮车车主赔偿,
·我在租赁公司租了一台车违章没处理我现在没经济能力处理租赁公司会不会起诉
·职介机构的责任,如果职业介绍机构为用人单位代理招聘而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用工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事?? "de
·请问我现在外地打工,因没空回家提交资料,申请上诉离婚
·打架,打对方打在重伤要怎么办?
·七天小额贷款,现在还不了,我现在应该怎么??
·我是连云港的·如何结婚我男朋友现在在徐州彭城监狱服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