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首页>>法律知识

    近年来,因为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对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使得个体工商户的数量有所减少,很多工商户都选择不再从事经营活动。如果工商户决定注销营业执照的话应该事先了解需要什么材料。那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什么资料呢?很多人估计并不了解。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②清理、核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
  
  ③《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
  
  ④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⑤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⑥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
  
  ⑦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
  
  ①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②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③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④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⑤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情形:
  
  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更换业主);
  
  2、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的;
  
  3、因其他原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
  
  4、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
  
  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三)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
  
  注销国税税务登记证--注销地税税务登记证--注销营业执照--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则需注销),注销完毕。通常个体工商户是无开户银行基本户的,因此不需注销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注销通常是不需要提供中介出具近三年注销清税报告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个体工商户其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的则可能涉及要出具注销清税报告。
  
  需要提交的资料还是比较多的,注销的流程也是比较复杂的,需要注意的事项比较多。很多材料都需要带上原件,复印件,并且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方便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您在办理注销之前一定要将债务,纳税等事项解决完整,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挖沟槽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在进...
      挖沟槽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在进行土方工程时,如果涉及到挖沟槽土方工程,就会需要进行挖沟槽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此时就会有一些挖沟槽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需要相关人员进行掌握和运用,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那么这些计算规则到底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将会为各位做详细的介......

·工伤认定申请可延期吗?
      我们知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法律方面是做出了时间限制的,不管是怎样的主体在申请进行认定的时候,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才行。那实践中遇到特殊的情况,此时工伤认定申请可延期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工伤认定申请可延期吗据《工伤保险条例......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给解除证明...
      当重新选择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就非常重要。但是,当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经常会遇到公司的刁难。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给解除证明怎么办?我们下面将给您支支招。一、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风险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也会承担相应的风险。那么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风险呢?而在哪些情况下单位是可以扣除员工工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一、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风险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

·南京合同违约金
      南京合同律师专业处理合同违约纠纷案件,解答南京合同违约责任的......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省各市仲裁委员会住所、联系电话一览表
      江苏省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开车取快递时被xx带走,查出火锅底料里夹着冰x,共计
·本人在环卫部门工作六零四个月因合同到期单位辞退其间我
·少女未婚先孕,我儿子17周岁那女孩16周岁发生过1次性关系她说怀孕了来找我们结果
·子女借住父母房屋证明怎么??
·我经营一家小饭店,有个老板看上了我的店铺,到了第三天
·到别人家理论被人打伤住院没人付医药费该怎么办
·老板拒绝支付报酬算是违法么?
·幫我,事件:95丈夫朋友银行贷款纠纷被法院判决限期还而丈夫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
·非法在网上卖书,书量挺大,但利润才赚了10多万,这个
·您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主犯潜逃能私了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