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土地使用证申请书的范文

首页>>法律知识

    临时土地使用证申请书的范文
  
  临时土地使用证就是工程建设期间,因为工程变更,地质滑坡,临建设施,地方设施恢复,等建设过程中审批必须要补充增加用于工程建设的土地。也就是指工程建设和进行地质勘探需要用来临时使用,而在施工或者看着勘探完成后不再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集体的土地。临时土地使用证申请书怎么写呢?
  
  临时用地申请书
  
  ×镇(乡)建设办:
  
  我是××村(社区)××组村(居)民×××,因××××××××,现申请在××××临时占地××平方米,种(养)殖规模为
  
  ×××,请求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章):×××××××年×月×日
  
  ××村(社区)意见:××××
  
  (支部书记签字、盖村委会章)
  
  -------------
  
  1、临时用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临时用地合同;
  
  4、临时用地范围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5、临时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应附具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提交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临时使用公路两侧控制范围内土地的,应提交交通或公路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涉及水利工程控制范围内土地的,应提交水利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一、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临时用地申请及临时用地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查,临时用地申请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与申请人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书;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或转报;对使用耕地的,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后,转报有权机关核准;
  
  二、临时用地申请及合同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申请人应当按照临时用地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并按确定的土地收益额缴交土地收益;
  
  三、批准临时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申请人缴清土地补偿费和土地收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批准文书;
  
  四、批准临时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文书核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临时用地合同到实地划定用地范围,提供用地。
  
  第十二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临时用地申请时,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用地申请是否符合条件;
  
  二、申请的各种文件、图件资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规范;
  
  三、临时用地的界址是否清楚,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是否准确;
  
  四、土地补偿费是否按标准支付;
  
  五、土地复垦整治、恢复原状和水土保持的措施是否落实。
  
  第十三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临时用地申请人签订的土地复垦整治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协议双方的情况;
  
  二、需要复垦整治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面积与土地现状;
  
  三、土地复垦整治或恢复原状的期限;
  
  四、临时用地申请人自行恢复种植条件或土地原貌的具体措施、标准和验收办法,防止水土流失;
  
  五、土地复垦费用的估算标准、数额、方式和缴纳期限;
  
  六、临时用地申请人不能自行恢复种植条件或土地原状所应承担的责任;
  
  七、双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临时用地申请人对使用的土地,应当根据地类、土地年产值和实际使用期限(含临时用地期满后,进行土地复垦整治的期限)逐年支付土地补偿费。具体补偿标准由双方在临时用地合同中约定。
  
  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采的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临时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使用的土地属于国有或集体未利用土地的,分别支付给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临时用地的土地收益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征收,缴入财政专户。
  
  第十六条、临时用地申请人使用的土地属于耕地的,应当自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属于其他土地的,应当按临时用地合同约定的期限恢复土地原状。
  
  第十七条、临时用地期满拒不归还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归还土地,并处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
  
  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十八条、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恢复原状的单位和个人,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处以每年每亩1000元的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在其提出新的建设用地申请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九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临时用地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写明申请临时土地使用证的人是是谁及使用目的是什么,一定要简单明了。在提交申请后,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就会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批,会在15日内通知申请人是否同意该申请。如果申请人符合条件的话,土地管理部门要与申请人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  我们提醒您: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2、预征知情权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

·怎么对抗非法征地
      怎么对抗非法征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最常见的就是非法征地。如果遭遇到非法征地时,我们应该如何对抗非法征地,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详情请阅读我们下文整理。一、怎么对抗非法征地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

·公司注册地址新规定、注册的详细流程是什么...
      公司注册地址新规定、注册的详细流程是什么?我国《公司法》经过修改,对公司的设立门槛进一步的降低,一元钱就可以设立公司的口号越打越响,很多人就纷纷的开始开公司,但是虽然放开了相关规定,仍然有一些限制,比如公司的注册地址的规定,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公司注册地址新规定的......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文库有哪些?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文库有哪些?随着各地改造工作的大力推行,土地征收的政策以及征收标准每年都在发生着变化。河北省近几年的土地征收越来越多,为了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今天就随我们一起去看一下最新的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文库的相关政策吧。一、《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南京要帐公司
      南京要帐公司是否合法?律师建议应谨慎选择,合法讨债追账:......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南京市及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地址、公交路线
      南京劳动争议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南京市所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地......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外地小货车想进河西区什么时间可以进星期六日限
·因车祸因工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在工伤住院期间所产生的
·我在北京银行个人消费信货中心可能被骗了交了一千元还要
·无故被不认识的殴打,未还手!对方有黑社会前科,可能吸
·你好,我是中国法网看到您,我是8年前离婚,当时协议离
·您好,我和我前夫16年3月领证,16年8月离婚。因为
·变更抚养权的问题,非亲生
·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被男子欺骗,骗走我五万元
·本人女,二婚,与其无共同财产及债务,无共生子女。男方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