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现金交付,无借条,怎么认定借贷关系

首页>>法律知识

    对于原告(出借人)主张的大额现金借款,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如原告(出借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达到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标准的,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
      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债权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无必然联系,在出借人(债权人)尚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其关于案涉借款债务系借款人的夫妻共同......

·诈骗罪与民事欺诈怎么判断
      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进而使对方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为。刑事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民事欺诈和诈骗罪区别关键在于双方......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职业放贷人既可以是法人、非法人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但都不具备放贷资格。2.借贷行为以营利为目的。通常出借人只要收取利息或资金占用费等即可认定为营利,并不以收取高利息作为......

·夫妻一方个人借债,配偶偿还的行为,可否认...
      对于债务人一方个人举债,配偶曾偿还一次或数次,如果配偶没有明确表示愿意与债务人共同还债,就不能认定是配偶对债务的追认。夫妻共同债务追认是指夫妻一方举债后,另一方明确表示该笔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追认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只有“明示”才可以构成夫妻一方对共同......

·南京建筑律师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致力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专项服务,熟悉建筑工程相关业务,南京工程律师专业解决建筑工程合同、质量索赔、工程款追讨、建筑工程招投标等纠纷,服务领域涉及建设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法律专项服务。南京建筑律师提供土地纠......

·深圳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深圳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路(公交站台:新木村委),乘车至新木村委公交站下车即到。友情提示:深圳铁路公安处看守所不准家属会见,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需要会见、取保候审、申诉、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未成年人强奸案的一点启示
      2013年3月,接手一起未成年人康某强奸案,该案主要是因为康某本身是未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女朋友发生了性..,按照现行法律,无论女方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处罚。在接受后,深入了解到双方的一种..是男女朋友..,且本身康某也是未成年人,同时,也取得了女方的......

·宝山刑事律师办理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案号:(2019)沪0115刑初1241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黄某,男,1977年4月8日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淮滨县新里镇王角村黄西村民组;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12月27日被上海市。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房产纠纷2,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购商铺一间
·公租房,租公租房5年后不买
·讨回工资惩罚厂家剥削工人
·户口不在农村了宅基地还属于我吗?
·你好我想离婚因为男方一直没有经济存款,从小孩没有出
·公司效益不好,9月初把我手上的客户分走只留一个,没有
·我老公欠XX银行3万没还已经一多了现在发短信?231
·酒后驾车,买二手车已经交款了但是没有过户.....合同不是本人签名请问这车造事了
·欠款如何追偿?违约金如何计算?
·离婚财产分割,我父母在我未成年的时候给我买了房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