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此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就正式的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双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主动辞职又或者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那么劳动关系是指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一)劳动关系有以下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动法所涉及的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之中,不应包括未形成劳动关系之前的就业过程.但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就业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都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同时就业与劳动关系又有特别紧密的联系.因此,我国的《劳动法》将就业纳入自己的调整范围,是出于我国实际的考虑,不能因此将就业也归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同时,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劳动者都不能与二个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二个用人单位也不得同时与一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至于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灵活就业者,比如作家、自由撰稿人、小时工等,他们可以和不同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笔者认为灵活就业者在本质上并没有违背劳动关系排他性,因为灵活就业者在工作时间上是相互错开的,依然符合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规范,只不过这“同一时间”更为灵活、更为具体而已.
(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为了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品提供服务.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归属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组织指挥下,为了最终实现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劳动的.相应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实施劳动行为提供有利条件和物质保障,并向劳动者支付合理的报酬.
(5)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劳动关系是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我国劳动
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强制干预性质,同时当事人双方对劳动关系的具体事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由约定,体现了契约自由的本质属性.
由此可见,在我们的文章中我们知道了劳动关系是指的什么的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应的关系,劳动关系也可以说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双方利益的保障,双方都不能随意解除,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即时生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了解劳务费计算方法可以更好的保障...
了解劳务费计算方法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权益不受侵害、保障的我们的利益的同时履行我们的纳税义务,那么,什么是劳务费?劳务费计算方法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中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希望能帮助到你。一、劳务费的定义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
众所周知,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
众所周知,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式便是签订劳动合同。然而社会上还有很多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要对其进行补偿的,有人就有疑惑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有年限要求吗?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劳动合同以及不签订劳动合同时的补偿是怎么回事。一、不......·
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制度有哪些
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制度有哪些?一、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制度范围提要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过程发生的、在项目经理部管理职责权限内能控制的各种消耗和费用进行成本控制。项目经理部承担的成本责任与风险应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二、怎样对建筑工程成本进行合理地管理1、......·
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加班吗
加班是指在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员工从事与工作相关事项的行为。由于加班会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因此我国对加班是做出来较为严格的限制的。那么单位是否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加班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加班吗根据《劳动法》和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
·
苏州要债公司
苏州要债公司的存在合法吗?律师提示:在法律上,我国一直对讨债公司令行禁止,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通知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登记注册的经营讨债业务的公司企业进行清理,并通知其申请办......·
南京劳动仲裁
南京劳动争议仲裁律师帮助南京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指导南京用人单位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南京劳动法律师提供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服务,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提供南京劳动仲裁电话、劳动仲裁程序等信息。南京劳动仲裁律师有丰富的劳动法实践经验,处理......
·
潍坊刑事律师:为抢劫案、强制猥亵案辩护
2019年,本人办理了一起被告人涉嫌抢劫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的案件。案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在2019年7月期间分别抢劫了四名女性;在对四名女性进行抢劫的同时还分别对她们实施了强制猥亵。我们接受被告人陈某家属委托,为其进行辩护。我们首先进行......·
梁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奸罪、盗窃罪辩护词
辩护词 (梁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奸罪、盗窃罪)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