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这几年城镇面临需要改建的房屋越来越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土地得到最大化的开发和利用。但是在改建期间往往都会涉及到对房屋和土地持有者的相关补偿,但是有一个问题您都非常的想知道就是一般的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您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下吧。一、一般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与
拆迁
补偿政策有关,但是可以要求支付给个人。二、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三、征地补偿款的征收依据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征地补偿款在发放的过程中会安排人员或者是单位进行统一的发放,但是对于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这个问题虽然条例中没有没有明确的指出但是可以要求其发放给个人。但是一般征地补偿款都是与
拆迁
补偿政策有关,所以最好是咨询一下当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相关内容
·
交强险赔偿责任的最新司法解释是怎...
交强险赔偿责任的最新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交强险是每个车主应当购买的一种责任险,国家不仅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因为交强险在日常生活中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强险最新司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
·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如何...
交通事故中,对人身的鉴定是为了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而对车辆的鉴定,则往往是为了对车辆定损,这二者都是为了日后的赔偿做准备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定损已成为惯例,在保险公司眼里......
·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一、贷款买车的条件是什么?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
·
交通事故中二次伤害的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经常可能出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非交通事故的原因而导致的机动车再次撞击其他车辆或者行人的现象。因此就涉及到交通事故中二次伤害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二次伤害的赔偿内容是什么?我们为你解答。一、“二次撞击”的法律责任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于主观故......
·
江宁拆迁律师
江宁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专业从事房屋、征地拆迁法律业务的律师团队,竭诚为被拆迁人提供专业、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江宁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拆迁诉讼、拆迁维权等法律维权服务,南京市江宁区拆迁安置律......
·
浦口债权债务律师
南京市浦口区债权债务律师擅长处理讨债、民间借贷、债务纠纷转让、公司债务、金融债务、离婚债权债务、等债务纠纷案件,提供债务纠纷法律咨询和浦口区律师案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浦口债权债务律师谈公司、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吗?依据最高人民......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590513222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
南京海事法院本部及派出法庭管辖范围如何分工的?
南京海事法院自2019年12月4日起履行法定职责,成为继广州、上海、青岛等地之后成立的第十一家海事法院。南京海事法院:·电话:025-12368·电话:025-12368作为一家全新的法院,它由哪些部门组成,具体又是如何分工的呢?今天我们来一一解答。......
·
南京各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时间一览表
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时间大全江苏省看守所地址建邺区清河路9号联系电话(前台)025-866730721会见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联系电话(前台)025-84420960会见时间......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困扰我多年的劳资纠纷
·
山东章丘九级伤残的赔付接
·
购买实物分期手机?*分期APP里手机型号,价格,分期
·
买房被骗十二万八仟元整,另一个受害人和我并案,诈骗犯
·
你好,我的果树被挖,村里做水渠,没人管,
·
我是给车主开车的,这到一个月了我不干,我这趟是从福建
·
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好呢求助
·
黄律师你好,林权纠纷,我的林权证是正件对方的是复印件
·
我老母81岁,一直在我身边照顾,今春节后和会去外地照
·
房屋租赁协议,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惜使用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