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提到有期徒刑,相信您都是比较清楚的,这属于我国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当然同时也属于人身刑。实践中,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判处有期徒刑的是多数。那究竟什么叫有期徒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将犯罪分子加以监管、剥夺其自由并实行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是刑法五种主刑中较重的一种。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因此,有期徒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是一种适用范围最广泛的刑罚方法。刑法分则中,凡是规定了法定刑的,都规定了有期徒刑。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劳动是强制性的,体现了我国对罪犯实行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政策。
二、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条文还对同一犯罪规定了几个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在这些规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等。现实中,要是在被判刑之前先行羁押的话,那此时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当然,被判有期徒刑的需要实际到监狱等看管场所服刑,参加劳动改造。而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的良好的话,那此时可以争取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要是你对什么叫有期徒刑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与减刑一样吗?
      你知道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吗?自刑法修正案八以来,对于一些死缓犯开始限制对其进行减刑。关于限制减刑的内容,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四条的规定,限制减刑是指对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罗某元故意伤害案无罪不起诉
      罗某元故意伤害案无罪不起诉案:犯罪嫌疑人罗某元被控因纠纷致使宁某受伤经鉴定伤情为轻伤一级,十级伤残。罗某元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案件侦查终结后已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周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嫌疑人,认真钻研案卷材料,与检察院联系沟通案情,出具律师意见,最终检察机......

·抢劫罪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生活中,抢劫是一种社会危害比较大的犯罪活动。并且,抢劫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应该根据抢劫实施的具体情况来分别对待。其实,抢劫在实施的时候,很有可能在过程中酿成新的犯罪行为,所以,为了方便您理解,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为您介绍抢劫罪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一、抢劫罪相关......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该怎样区分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该怎样区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一种职务犯罪,二者的主体都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两种犯罪的区分往往需要较强的专业性。那么什么是挪用资金罪,与此同时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又该怎样区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

·杭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杭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地点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秋涛路356-2号,主要羁押在杭州附近地区铁路轨道交通、公交等路线上犯案的犯罪嫌疑人,属于杭州铁路公安处管理。律师提示:杭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不准家属会见探视,委托律师去杭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会见被......

·常州清债公司
      常州清债公司合法吗?  律师提示,在法律上,我国一直对讨债公司令行禁止,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通知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登记注册的经营讨债业务的公司企业进行清理,并通知其申请办理注......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两次诉讼离婚,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脱离苦海
      案情简介:原、被告于1992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于1993年6月15日在XX县中台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两人因婚前缺乏充分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共同生活后二人性格差异较大,常常发生争吵,无法妥善地处理家庭矛盾,以致双方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婚......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建设智慧监管平台
      2015年,南京市在原鼓楼区看守所基础上整合下关和建邺看守所成立市第二看守所。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坚持管理智慧化、训练军事化、教育校园化、医疗专业化,以大数据为依託建设智慧监管平台,集成业务办理、人员定位、消费管理、风险预警、工作提示等功能为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公司倒闭劳务工有赔偿吗
·是否应承担责,各位律师:你们我想咨询一在双方父母都不在场的情况两个14岁以下的孩
·应空调安装摔伤的民事赔偿纠纷
·老板欠钱工资快2年了
·请问我老公的病例厂里要拿去去工伤认定
·当初因为龄不到结婚龄,办的假的结婚证,能办理离婚??
·网站上出现我个人信息并且人身攻击,告网站?
·你好:在么,咨询离婚事情。对方不同意,怎么办,想让你
·关于交通事故处理赔付金的问题
·网络传销,请问网络传销涉及刑法的哪一罪名一般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