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关于孩子抚养费吗?

首页>>法律知识

    离婚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不幸的事,特别是对孩子来说伤害更大,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是一个不可忽视和怠慢的问题,那么在婚姻法中是否有关于孩子抚养费的相关问题呢?下面将对婚姻法中关于孩子抚养费吗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婚姻法中有关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婚姻法中有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的条款,以下将做出详细的讲解: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我们可以看出在婚姻法中对孩子的抚养费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考虑离婚的父母来说切不可忽视这个重要的问题。以上是的有关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有这方面的诉讼,的平台能给你提供更多更专业的律师为您辩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离婚后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虽然说在社会生活当中,大多数情况下母亲可能对孩子的成长问题是付出比较多的,但是父亲对孩子的重要性也是无法替代的,并且父爱如山,真的是有的时候父亲的爱可能不像母亲那样表现的明显。并且即使夫妻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父亲也是比较关心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后......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夫妻就财产分割问题闹上法院的,此时除了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外,还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而这个费用也可以说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收费。那么这个费用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

·离婚一方自行抚养抚养费还有么?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会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会对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做出规定。有时候,双方会商定由一方自行抚养子女,这种情况在经济条件好的家庭离婚中比较常见。而通常情况下,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一方自行抚养抚养费还有么?我们围绕这个问题,......

·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一定要返还
      结婚彩礼的目的自然是双方最终缔结了婚姻关系。但不得不说,即使男女之间建立了婚姻关系的,如果很快之后又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男方通常都是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需要返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一定要返......

·南京市栖霞区律师
      南京市律师为南京市栖霞区公民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服务范围......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离婚律师--可以先办离婚手续再分财产吗
      财产分割前一般是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再按......

    交通事故有些是双方原因造成的,当然也有因为单方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在针对不同情况下的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很显然具体的处理也......
    商铺合同纠纷,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装修折旧与补偿方式一定要约定清楚。如因承租人违约导致租赁提前终止时,承租人无权要求出......
    转业费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吗?转业费升值部分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则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年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政策是怎样的?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基于国家标准制定的,用于规范化的管理建筑工程的相关项......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二、造成......
    一、醉驾电动车被吊销驾照的规定是什么?醉驾电动车被吊销驾照的规定是如果驾驶机动车辆那么就会被吊销驾驶执照,如果是驾驶电动车......
    一个地址可以注册两个公司。一址多照注册公司必须满足以下:1、注册地址为办公用途或者商业用途才可以注册公司。2、办理一址多照......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一、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我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合同成立了,只要不......

    在我国主板新三板是什么意思我国的股市说白了就是主板,在主板上股民可以结合自己的意愿购买公司的股票。不过主板上的股票有一个......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赤壁美佳乐便利超市与赤壁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租凭合
·信用卡逾期对找工作有影响吗
·法院判决后,但是法院拖延不执
·给人担保借高利贷三年了被起诉工资卡被封了怎么办
·故意伤害罪,缓刑三已执行完,重伤二級,没做伤残鉴定,
·供应商供的电子元件用到产品上以后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现在不开
·杜律师新年好!我想问一下!我对像晚上九点左右开车路过
·黎律师,你好:我在海南省,文昌市,抱罗镇红岭灌区3标
·我父亲遗留的集资房,我父亲是教师
·农村户口在村里呆了24后,居然没有我的田地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