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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途径不止一种,可以协商
离婚,也可以起诉
离婚,但是起诉
离婚的过程是比较长的,需要您按照法定的要求进行办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比较困难的,都不是很清楚的了解怎么办理,那么起诉
离婚要怎么办理才算是合适呢,这也是很多打算
离婚的人想知道的,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介绍一下具体怎么办理起诉
离婚。
一、法院起诉
离婚要怎么办理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
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
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
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
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
离婚或不准予
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
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
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可单方起诉
离婚的情况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对家庭人员进行打骂、捆绑、挨饿或不管不问、丢弃。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在进行劝说后,还继续有此行为。
(4)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两年时间是持续不间断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两年分居。
起诉
离婚一个是要处理好
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不能日后再发生纠纷。有孩子的情况下,一是要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以及孩子抚养费的承担问题,确保双方不能因
离婚对孩子的基本生活产生影响,确保孩子正常的生活保障,我们也要提醒您
离婚要处理好,否则问题也是不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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