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时,就得考虑是否办理
离婚手续了。在办手续的时候,
离婚财产分割是双方容易引发争议的地方。如果夫妻有小孩,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往往主张多分一些,用来支付抚养小孩的开支,那么夫妻有小孩
离婚财产如何分?针对这个热点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有小孩
离婚财产如何分?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
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
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
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
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
离婚财产分割哪些约定是无效的?
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
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3、谁提
离婚谁无财产“谁提
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
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
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讲到这里,您应该对夫妻有小孩
离婚财产如何分心中有数了。
离婚财产的分割按照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有利于生活的原则进行。对于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双方可以协商在分割财产的时候给予一定照顾。即便是平均分割也不要紧,之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主张抚养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男女办理结婚登记在哪儿
男女若想成为合法夫妻,除了要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外,同时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才行。但对于不少年轻男女来讲,可能都不是很清楚结婚登记在哪儿进行。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男女办理结婚登记在哪儿1、婚姻登记机关......·
未经配偶同意,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未经配偶同意,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是否有效?若有效是否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夫妻一方作为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签名,其个人在提供担保时无需征得配偶即财产共有人的同意,配偶在该保证合同中未签字并不影响签字一方个人保证责任的成立与生效,签字一方以个人财产提供......·
夫妻起诉离婚要多久时间?
起诉离婚说白了也就是夫妻之间打离婚官司,而打这个官司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一般在离婚夫妻之间产生了矛盾的,才会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离婚。那此时起诉离婚要多久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起诉离婚要多久时间要想知道起诉离婚要多久时......·
离婚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只有满足了法定的离婚赔偿条件之后,在法定的时间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离婚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1、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提......
·
南京协同合同诈骗罪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办理协同合同诈骗罪案件,解答在合同诈骗案件中......
·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地址位置?怎么去?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地址: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上坊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