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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诉讼
离婚期间费用都有哪些夫妻无论是协议
离婚还是诉讼
离婚,此时其实都会涉及到一些费用的,只不过诉讼
离婚的情况下支付的费用更多一些。那究竟夫妻在诉讼
离婚期间费用都包括了哪些呢?若你不是很了解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诉讼
离婚期间费用都有哪些
有关诉讼费用交纳与计算,根据2007年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新标准,
离婚案件除按件收取一定费用以外,如果有一定额度的财产需要分割,还要收取一定的额外费用。(一)受理费:依照第十三条规定,
离婚案件归入非财产案件的范畴,受理费按照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收取。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其他费用:
离婚诉讼的受理费是最基本的费用,如果你需要请律师代理诉讼的,还得准备一定的律师代理费。此外,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法院执行申请费等等也都可能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
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起诉
离婚时的注意事项
(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二)、诉讼
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
离婚。(三)、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
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
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
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诉讼
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
离婚制度。诉讼
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
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
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
离婚而发生的
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
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一般在提起
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由起诉的一方实际垫付诉讼费,至于这个费用最后是由哪方承担,则要看哪一方败诉了,那就由其承担。至于诉讼
离婚期间费用都有哪些的问题,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要是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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