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为股东担保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公司法为股东担保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公司法是规定公司运营以及跟公司相关的一些事项的法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规定的内容有许多,其中,就包括为公司股东担保的规定,但是实际上许多人都不知道这条规定,比如说公司法为股东担保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公司法为股东担保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法》第60条第3款我国《公司法》在有关公司的“组织机构”部分规定有董事、经理对公司所承担的诚信义务。其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公司法》第60条的3款之规定,不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而且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董事、经理对公司违反法定的诚信义务,对公司承担义务不履行的责任。在理论上,董事、经理之诚信义务的违反,仅仅在董事、经理与公司之间的产生一定的法律关系,第三人对公司所取得的权利或者利益,并不受其影响。我们至少在公司法理论上还可以看到,董事、经理违反公司章程的越权行为对公司仍有约束力的制度。[7]也正是在这个层面上,我们还清楚地看到,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后果,已经为《公司法》第63条和第214条的规定所包容。《公司法》第63条规定:“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214条第2款规定:“董事、经理违反本法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责令取消担保,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将违法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的,由公司给予处分。”公司的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第3款,除《公司法》第63条和第214条所规定之内容,是否还应当有其他内容?公司的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显与《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规定不符。现在需要明确的第一个问题是,《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究竟是约束公司的董事、经理的法律规范?还是约束公司的法律规范?因为存在不同的争议,有必要借助法律解释来明确。
二、解释
解释法律条文不仅要依从法律条文所使用的语言文字(术语),而且要考量立法者的意图和法律条文相互之间的逻辑结构关系。《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应当如何解释,从法律条文所使用的术语来看,遵守该条规定之义务的当事人应为公司的董事、经理,而非公司。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从该条的文义上,可以判断出立法者的意图在于限制公司董事、经理个人的权利或者行为,以保护公司财产和投资者的利益,并不在于限制公司或公司意思机关在经营活动中提供担保。在这个意义上,公司的董事、经理受《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约束,而非公司受《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约束。再者,基于《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在公司法结构中的事实状态,其属于规定公司的董事、经理的诚信义务的内容,董事、经理是否履行其诚信义务,自有《公司法》第63条予以评价;而且,《公司法》第2章第2节组织机构部分,并没有直接涉及公司在董事、经理以公司财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时所处的地位。《公司法》第60条第3款是对公司管理作出的规定,即约束公司的董事、经理的行为的管理规范,而不是对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及公司人员的行为是否代表公司所作出的规定,更不是对公司与第三人的合同行为作出的规定。特别是考虑到,《公司法》第214条第2款的规定,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司可以责令董事、经理取消担保、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收取违法提供担保所取得的收入,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分析该条文并作反对解释,董事、经理以公司财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个人债务所提供的担保有效。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因为担保所取得之收益归属于公司,并可同时发生公司责令取消担保、追究董事、经理的赔偿责任以及处分董事、经理的后果。公司可以“责令”董事、经理“取消担保”,其前提条件是担保成立并有约束力,否则没有“取消”的基础;公司责令取消担保的相对人为公司的董事、经理,公司的董事、经理有义务依照公司的责令取消担保(能否取消则为另一个问题),显然也非公司取消担保;《公司法》第214条第2款发出了明确的信息:公司受担保的约束。基于以上的分析,《公司法》第60条第3款仅仅约束公司的董事、经理,并不约束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1997年12月)第80条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80条重申了董事对公司所承担的诚信义务,要求董事保证不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但并没有要求公司(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同时,《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94条还原则规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行使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的职权。在这个意义上,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可以授权公司的董事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者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事实上,《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并不涉及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大会,若董事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个人债务提供的“担保经过了股东大会的同意,则不属于法律禁止的担保,担保合同应为有效”。[9]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决议,董事、经理依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这样做了,属于公司意思机关的行为,自不受《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约束,因为《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并不能约束公司或者公司意思机关(如股东大会和股东会)的行为。在这个意义上说,公司本身是不受《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约束。主要是公司法地六十条的规定,公司的董事不能够以公司的财产为公司的股东进行担保,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条不止适用为有限责任公司,还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公司法人是什么职位需要承担的风险...
      公司法人是什么职位需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增强社会经济市场的的活力,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故而有能力的单位、个人设立公司,在公司设立成功之后,即可获得公司法人的身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是什么职位需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
      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少不了对外融资,尤其是中小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更加急迫。公司在融资过程中会面临多种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其中法律风险对公司的影响最大。那么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一、......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私募基金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所获得的利益相对较高,但其成立要求也更为严苛。就以其登记备案来说,不仅管理人、投资者有相对严格的要求,其注册资本更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那么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呢,又有怎么样的具体要求呢?一、......

·怎样才算侵犯企业名誉权
      怎样才算侵犯企业名誉权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公民享有名誉权,那么公司法人是否也享有名誉权,其实答案是肯定的。然而,怎样才算是侵犯公司法人名誉权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如何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如......

·栖霞讨债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讨债律师解决投资被骗、供应链被骗、借贷欠款、合同违约赔偿等债务纠纷。栖霞讨债律师业务范围:债务咨询,债权追讨,讨债律师调查,协查债务资产,债务应诉,申请法院执行,各类债务清债服务。●栖霞讨债律师业务范围:1、合法清欠各类......

·浦口房产律师
      浦口房产律师面向南京市浦口区及周边地区,提供房产买卖、租赁、继承等法律咨询,专业代理房产诉讼仲裁、二手房产纠纷、定金返还、商品房迟延交房、迟延办证、二手房合同解除、居间合同纠纷、公房变更承租人纠纷。专业提供买卖房纠纷、商品房房屋买卖纠......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扬州房产继承纠纷律师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扬州房产继承纠纷律师一、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继承房产有哪些条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

·新疆律师办理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二审代理词
      代谢某上诉与艾某、蒋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二审代理词尊敬审判长、审判员:新疆君和信律师事务所接受被上诉人谢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与艾某、蒋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二审程序代理人,通过法庭调查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本案某县人民法院(2019)新xxxx民初......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村里由于地质灾害整体搬迁,父母已经去世,村上把原来父
·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别人欠钱不还,金额不大
·诉讼离婚应该在哪里立案?
·出租房着火,房屋因烟道起火该由谁负责是房东还是我
·你好,我想咨询下,离婚案件
· 你好,我想问下我郑州的房子,当时签的合同是,房子还
·脑肿瘤术后导致眼睛睁不开
·婚姻关系,我和男经家里亲戚介绍并结婚,聘礼在婚纱经媒
·股权转让合同到期不给对付,
·买的房子没签合同,现在被法院查封,请问怎么维权。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