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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夫妻选择诉讼方式
离婚的话,此时就要先确定
管辖自己
离婚案件的法院,虽然我国各地都有人民法院,但针对实际的
离婚案件,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可以进行
管辖的。那究竟该如何确定
离婚诉讼
管辖法院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确定
离婚诉讼
管辖法院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1、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未超过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2、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
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3、关于军人
离婚诉讼的
管辖问题。如果非军人对军人提起
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如果
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4、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5、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6、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7、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
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
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如定居国法院以
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
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8、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
管辖。如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
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
起诉,受诉的人民法院有权
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二、怎样调解
离婚诉讼案件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
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
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
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λ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
离婚协议。
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
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
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起诉离婚中,除了要书写好
起诉状,准备相应的
起诉材料外,确定
离婚诉讼
管辖法院也是很重要的内容,不然案件得不到受理,自然也就没有判决,当事人也无法达到自己的最终目的。而在
离婚诉讼中,根据法律中的规定,需要先进行调解才行,这点还请您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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