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在当今这个社会,在完成工程的过程中十分的辛苦,不仅承受着心理上的压力还需要承受物质上的压力,因为很多工程的工作环境并不是很好。在现实生活中,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常容易发生事故,发生事故之后需要及时处理,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2)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3)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4)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后,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5)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除工程部、设计、施工单位外,还应请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相关人员参加。分析会要查明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责任方必须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6)在质量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工程部。工程部签署意见并经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会签后,报设计单位。(7)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8)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写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9)财务部应及时将工程造价的调整情况报告指挥部领导。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
  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性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处理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原则。(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类型1、修补处理2、返工处理3、不做处理通常不用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2)有些质量问题,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4)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首先我们必须在这里提醒各位遇到这种危险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其次,施工单位在处理事故的时候的责任重大,需要第一时间做好防护措施,不能让损失再扩大。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杭州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某些工作领域的工作是比较危险的,即使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十分小心谨慎,工伤的发生也是不可能完全杜绝的事情。我们知道,发生工伤后,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是需要做工伤鉴定的,工伤鉴定之后决定的赔偿数额对双方才是合理公正的。了解工伤鉴定流程对每个在职劳动者都是必不可少的......

·工伤认定书送达超期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受到工伤后必须要进行的鉴定程序,认定申请可由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亲友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经受理审查核实后认定部门会发放给劳动者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就是鉴定部门给出的最终结果,工伤认定书送达超期的成因及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工伤认......

·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规定是...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签订时间为短期一年或者三年,长期为五年或十年。签订短期合同的,若是想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需要根据相关的情况确定。那么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么?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一、法律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

·劳动关系成立的四个条件有哪些
      如果你通过某种劳动来获取相应的报酬,那么你们之前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并且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现在社会有部分公司不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使在发生劳动纠纷关系的时候很难维护劳动责的权利,而劳动关系成立是大概需要四个条件的,现在我们来整理一下劳动关系成立的四个条......

·南京商标律师
      南京商标律师处理商标侵权案件,包括:商标侵权打假,驰名商标认......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南京市及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地址、公交路线
      南京劳动争议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南京市所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地......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债务,我09年6月借给朋友七万七仟元
·买卖没有证的储藏室如何交易
·收养小孩这一方便的事
·您好,我们租的房子住了还不到两个月就要拆迁了,签合同
·地库小车被盗后保安员会被开除吗??
·怎么样收回拖欠款
·河北保定定州19的医保什么时候生效可以用??
·劳动纠纷应该追究谁,本人船员在上船前和船舶中介单位签订了一份协议
·在没有监控抓拍,有路牌限速的地方超速行驶会不会扣分
·交通事故轮胎掉下砸伤人严重的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