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相信您对起诉
离婚都不会感到陌生,现实中有许多夫妻在无法协议
离婚的情况下,才会考虑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此时,夫妻中一方起诉
离婚在哪起诉
离婚呢?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
离婚在哪起诉
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
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
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
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
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
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
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
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
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
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
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
管辖。
二、起诉
离婚的具体程序
诉讼
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
管辖。即要求
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
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
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
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
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
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
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
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实际中,您可以参照本文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判断起诉
离婚在哪起诉
离婚,并且准备相应的材料和证据,如果您想省事一些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全权代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开庭时要出席,因为法律规定的
离婚案件夫妻双方是必须到庭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诉讼离婚赔偿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们发现,有的离婚夫妻在诉讼过程中一方还会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要求另一方就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作出相应的赔偿。但实践中,也不是所有这样的情况都得到了法院支持的,这还要看是否满足赔偿的条件。那究竟诉讼离婚赔偿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诉讼离婚......·
女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的条件是什么?
在离婚纠纷中,当事人双方不仅可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还可以就财产分割方面提出自己的方案,亦即无论男方还是女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法律都是允许的。只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分割方法公平,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女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条件......·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和国内有何不同
离婚这个词你一定不觉得陌生,您也都知道离婚之后会进行财产分割。那么,当一个中国人和一个外国人离婚的时候该怎样进行财产分割呢?想必您都不太了解,本文为您解答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和国内有何不同。一、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内容什么写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就变得频繁,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很快就决定结婚,但是婚后因为一些矛盾又想要离婚,如果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无法达成相应的协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起诉,但应当书写起诉书,那么起诉离婚内容什么写呢?我们来关注下。一、......
·
常州清债公司
常州清债公司合法吗? 律师提示,在法律上,我国一直对讨......
·
徐州市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
徐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0516-85805776地址:江苏省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