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首页>>法律知识

    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生活中,发生医疗纠纷这样的事情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医疗纠纷往往是患者和院方因为某些事而引发的一些问题,如果情节严重,导致患者死亡的话,那就需要做专业的医疗鉴定来追究责任了。医疗纠纷尽管处理的时候比较麻烦。但是,我国对于医疗纠纷问题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一、医疗纠纷的定义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定义需满足四个要件:1、特定在医疗服务领域、2、事人都是合法民事主体、3、议事实是过失行为、4、错责任处于待定状态、此概念涵盖了有过失和无过失的所有情形,体现了医疗纠纷概念的外延和内涵,排除了发生在医疗行业的其他纠纷,如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医疗设备和药品买卖合同纠纷、人事仲裁、劳动纠纷等。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发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者一方应该怎么办呢?怎样做才能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到法律规定的赔偿呢?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4、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医疗纠纷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不同,医学原理和法律适用之间能否灵活运用,是患方能否得到最大利益保护的关键。所以,医疗纠纷诉讼中患方应考虑聘请一位精通医疗纠纷处理的律师代理相关法律事务。(三)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不服)行政复议 诉讼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 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 医疗鉴定流程: 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看出,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医院和患者方都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对病例等有效证件要保存好,同时在当事人申请医疗纠纷处理诉讼以后,需要遵循诉前准备、诉讼、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流程。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非法行医的罚款标准
      非法行医的罚款标准非法行医是指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从事医疗行为,国家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因为非法行医很容易损害医疗行业的形象。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法行医的罚款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非法行医的罚款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的发生都是一场悲剧,经常给医疗行业的形象造成重大的影响,所以,国家对这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并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

·试管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试管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试管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

·杭州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杭州医疗纠纷赔偿标准《2016年杭州市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条例细则》一、未构成伤残和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二、构成伤残(伤残程度分为一至十级)的赔偿项目:除了上述一的项目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镇江市看守所
      镇江市看守所地址:镇江南徐路21号;邮政编码:212003。镇江市看守所地图、乘车线路:火车站旁边就是汽车站汽车站前面就是公交站。坐19路或大运量公交1号线,到京口区政府下车,19路1元,大运量2元,江苏科技大学对面。介绍镇江市京口区、润州区、丹......

·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
      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位于长宁区清池路108号,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是上海市长宁区.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路线导航:将车开到清池路,清池路很短,长宁看守所就跟居民区挤在一起。律师提示: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被拘留的......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临沂刑事辩护律师成功辩护李某某抢劫案
      2015年7月25日3时许,大岭.民警巡逻至工业大道与双岭路交汇发现犯罪嫌疑人李xx,遂口头传李xx到所接受讯问,李xx对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李xx采用捂嘴、按倒等暴力手段,劫取郑xx的白色苹果6手机一部,价值4000元,案发后赃物被追回退换受害人。【......

·张家口姚继增律师简析挪用公款是否构成犯罪
      挪用公款是否构成犯罪挪用公款罪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前提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分为三种情形:一、 进行非法活动的;二、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三、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妻子与我离婚时,为了多分财产,不择手段
·您好!办理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
·欠钱判决后,都可以执行哪些东西?
·17没交医?8交的医保,今能报销?
·如何举报保健品商店,为了欺骗老人,设置了很多骗局
·无效公证委托的法律后,基本情况介绍:我想购买房主Q的一处房屋
·你好律师,我在微信上认识个网友,认识了一半,都是单身
·没过户的房子 拆迁有什么麻烦吗?
·,我媳妇手里有我们签的离婚协议书,但是我们没有领证书
·变更抚养权怎么起诉*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