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

首页>>法律知识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那么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呢,如果是房屋,在继承时房屋如何继承分配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如某一继承人尽了绝大部分赡养义务,而另一人则几乎没尽赡养义务),各继承人分得相同遗产。须指出的事,在农村,有的地方对出嫁女儿不分或少分遗产的做法是错误的,出嫁女儿也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分得相同的遗产份额。(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比其他继承人多分一些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一些遗产;对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但若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愿意尽扶养义务,而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并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则不应因此而减少其遗产分配份额;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遗产。二、房屋如何继承分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1、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2、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死者在生前要是没有对财产做出安排的话,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遗产。此时需要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然后遗产就在他们之间均等地进行继承。如果当事人出现遗产继承纠纷的,可以先协议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要及时的起诉解决。必要时,还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遗嘱继承的范围是哪些,有哪些法律规定?
      遗产作为已经死亡的公民自身的个人财产,遗嘱也是遵循公民的个人意愿的,看似白纸黑字的事情,但是根据遗嘱来继承遗产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各种纠纷问题,我们首先得弄清楚遗嘱继承的范围有哪些法律规定,才能知道遗嘱是否具有合法性,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此内容。遗嘱继承的主体......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民事纠纷的起诉条件,法律上面是做了统一的规定的,并没有具体区分是怎样的纠纷。那么对于遗产继承纠纷来讲,其私诉条件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应该符合的条件是:(......

·妻子和儿子谁是第一继承人
      通常要是被继承人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其遗产了,此时就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一般是先由第一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那么妻子和儿子谁是第一继承人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一、妻子和儿子谁是第一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

·新婚姻法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
      虽然结婚看似简单的一件事,相关法律却对婚后夫妻间的义务有所规定,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配偶可以继承另一方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都为保障婚后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民法典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民法典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

·南京离婚律师网
      南京离婚律师提供离婚房产分割、无效婚姻、子女抚养等免费法律咨询服。服务范围:南京离婚咨询、子女抚养、离婚诉讼、离婚协议、房屋产权。法律服务包括:协议离婚、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

·当涂县看守所
      安徽省当涂县看守所位于马鞍山市姑孰镇,西山公墓附近,是马鞍山市当涂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律师提示:当涂县看守所不准亲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当涂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无罪等,争取从轻处......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第三看守所、第四看守所的地址在哪里?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第三看守所、第四看守所的最新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律师提示】苏州各看守所均不允许家属进入探望犯罪嫌疑人,必须委托辩护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只能去看守所......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成为我国第11家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邮编:210009电话:025-85359560传真:025-12368下辖四个派出法庭: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海路1号(管辖范围:连云港市、盐城市);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江......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法院超期限判决,     &n
·被人忽悠做了网贷,但我手机上什么信息都没有,利息多少,怎么
·我想问下借一万块钱利息多少算高利
·我的护照签证被扣呀大使馆不管警察也不管,怎样快去回国
·双方酒后互殴。一方轻伤二级。但是赔偿问题答不到共识。
·稀里糊涂的做了小三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父亲在罗城挖煤。去年年底来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姻家庭导致的经济纠纷问题
·我俩都工资都是按日计,案件现在走司法解决,请问我要不
·我老婆和我正在闹离婚,法院已经立案的可以撤除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