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在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时候,要先知道具体的行为是怎样的,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寻衅滋事的行为,然后再结合其他因素,这样才能定罪处罚。那么您知道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殴打,是指对他人行使有形力,造成他人身体痛苦的行为。换言之,殴打相当于国外刑法中的狭义的暴行。亦即,殴打应是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1)只要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即使没有接触人的身体的,也属于殴打。例如,向他人身体挥舞棍棒但没有接触到他人身体的,成立殴打。(2)在我国,殴打行为不是伤害罪的未遂犯,所以,殴打不以具有造成伤害结果的危险性为前提。换言之,倘若某种行为只能造成他人身体痛苦,但不可能造成伤害,也属于殴打。(3)如果行为人针对物行使有形力,因而对人的身体以强烈的物理影响的,由于不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不宜认定为殴打。(4)使用有形的方法不等于行使有形力。例如,使他人饮食不卫生食品后胃痛的,虽然是有形的方法,但不应评价为殴打。(5)由于寻衅滋事罪具有补充性质,所以,殴打不以造成伤害(轻伤以上)为前提。但是,一方面,造成了伤害结果的伤害行为,无疑符合殴打行为的要件;另一方面,如前所述,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重于故意轻伤的法定刑。所以,殴打行为造成轻伤害结果的,也可能被认定为随意殴打类型的寻衅滋事罪。(6)基于同样的理由,殴打不以聚众为前提,更不以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为前提。但是,随意聚众斗殴的行为,通常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在中国现阶段,情节轻微的殴打行为不可能成立犯罪。所以,刑法作出了“情节恶劣”的要求。情节是否恶劣,应围绕法益受侵害或者威胁的程度作出判断。例如,随意殴打行为造成轻微伤或者轻伤的,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恶劣、残忍的,随意使用凶器殴打他人的;纠集多人随意殴打他人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或者一次随意殴打多人的,随意殴打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均宜认定为情节恶劣。但司法机关必须注意的是,不能将殴打他人的“随意性”本身评价为情节恶劣;只有当殴打行为同时具备随意性与恶劣性时,才能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追逐,一般是指妨碍他人停留在一定场所的行为;拦截,一般是指阻止他人转移场所的行为。显然,这两种行为,都是妨碍他人行动自由的行为。追逐与拦截可能以暴力方式实施,也可能以威胁等方式实施。辱骂,是指以言语对他人予以轻蔑的价值判断。辱骂不要求有特定的对象,对一般人的谩骂,也可能成立本罪的辱骂。
情节恶劣的判断,必须以法益受侵害或者受威胁的程度为中心。对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与刑法第293条第1项相比,第2项的要求似乎较为缓和。因为第1项除要求殴打他人之外,另要求“随意”与“情节恶劣”;而第2项仅在行为之外设置了“情节恶劣”的限制性条件。但在罪名与法定刑相同的情况下,不能将该罪中的两个类型作程度差异的解释。所以,大体而言,第2项成立犯罪的情节要求,应高于第1项的恶劣程度。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强拿硬要,是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夺取财物,也可以表现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对其中的财物宜作广义解释,即包括财产性利益。例如,乘坐出租车后,迫使对方不收受出租费用的行为,也宜解释为强拿硬要行为。强拿硬要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不需要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损毁财物,是指使公私财物的使用价值减少或者丧失的一切行为。任意与随意的意义相近,但其程度低于随意的要求,侧重于说明行为不具有合法根据与理由。就损毁财物而言,任意,意味着行为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占用公私财物,是指不当、非法使用公私财物的一切行为。“任意”不仅是对损毁公私财物的限制,也是对占用公私财物的限制。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必须具有不正当性,但并不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情节是否严重,需要根据行为人取得、损毁、占用的财产数额的多少,强行的程度,任意的程度,行为的次数等作出判断。由于本罪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其保护法益并非单纯的财产,故本项行为的结果并不限于财产损失。倘若强拿硬要行为造成他人自杀,也可以评价为强拿硬要情节严重。同样,在自由市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他人商品的行为,导致他人被迫放弃在市场经营,或者难以顺利在市场经营的,也应评价为强拿硬要情节严重。强拿硬要、任意损毁或者占用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当然属于情节严重(至于是否触犯其他罪名,则另当别论)。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公共场所,是指不特定人或者多数人可以自由出入的场所。起哄闹事,是指用语言、举动等方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使公共场所的活动不能顺利进行,或者说,妨碍不特定或多数人在公共场所的有序活动。起哄闹事行为,应是具有煽动性、蔓延性、扩展性的行为,而不是单纯影响公共场所局部活动的行为。例如,甲与乙在电影院看电影时,因为争座位而相互斗殴的行为,不能评价为起哄闹事的行为。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数人共同起哄闹事,但本罪的成立并不以数人共同实施为前提。换言之,起哄闹事类型的寻衅滋事罪,并不是必要的共犯。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例如,行为人是在公共活动开始时起哄闹事,还是在公共活动结束时起哄闹事,行为是导致公共场所的少数人不能从事正常活动,还是导致公共场所的多数人不能或者难以从事正常活动,对于判断结论会有重大影响。寻衅滋事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一种破坏,因此我国才将这类行为规定为犯罪,一旦被定罪就要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要是还想了解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在对涉嫌构成诈骗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定罪的时候,需要收集到足够充足的证据才行,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吗?而如今对诈骗犯罪具体又是如何来量刑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证据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会怎样?
      现在社会购物越来越方便,可以不出门在网上看中商品直接支付,就会有人把你买的东西送上门。然后,科技的发达也铸就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购物的便利,生产伪造一些劣质产品,通过销售这些产品而得到丰厚的收入,不管是生产还是销售伪劣产品一样都是违法的,那么你知道销售伪劣产品罪......

·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理?
      死缓是针对那种罪刑恶劣,但又不是需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一般死缓的缓刑期限为两年,那么要是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话,此时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

·盗窃多少钱构成犯罪,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是多...
      因为生活困难,实施一些小偷小摸的行为,情有可原,我们您也都能理解。但是生活中,有些人不思进取,只想不劳而获,甚至以盗窃为业,对于这种行为我们拒不容忍。那么,通常盗窃多少钱构成犯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盗窃多少钱构成犯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

·南京取保候审律师
      南京取保候审律师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向犯罪嫌疑人提供取保候审的申请、变更及监督执行等法律服务。南京取保候审律师解答取保候审的程序、期限时间、取保候审保证金、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怎么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判刑、取保候审申请书应注......

·嵊泗县看守所
      浙江省嵊泗县看守所地址在舟山市嵊泗列岛,位于海中岛屿,无法驾车到达,嵊泗县看守所是嵊泗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律师提示:嵊泗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去嵊泗县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成功代理杨某诉周某变更抚养权纠纷
      案情介绍:    2009年3月19日,杨某(女)与周某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周小周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自行负担,双方协商由杨某照顾孩子四年,周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500元。离婚后孩子一直由杨某抚养照顾,周某未尽抚养照顾孩子的义务......

·广州房产、工程建筑律师咨询热线
      律师在房地产业务中的作用        一、地产项目立项    1、提供房地产项目立项的现行法律、政策依据;    2、审查房地产项目所需文件材料,参与有关项目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想咨询一下,购买期房,当时付首付的时候说合同几
·您好张律师我买三间房只有一张写着超占的皮条
·父亲(父母已故)名下的老宅,街道征地,只通知了一个子
·我父亲11月15号开电动三轮车碰到了一位骑自行车的7
·儿子在广州被抓,原因是涉嫌生产,销售和提供假药,需找
·房产问题,发票能代替房产证吗如果别人赠与我商品房我办过户会花很多钱发票是我的名字
·私人协议是否有法律保护,我和别人合营注册的是他的单位″账户也是他向单位打款;我们
·无限期合同,工厂停产一年,买断工龄34年给一倍工资,
·开发商挖地基,导致我家房子严重开裂,走法律途径,该怎么个程序?
·民国时代,深圳莲塘的,土地是我家公的,因早期去了美国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