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

首页>>法律知识

    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

土地使用证是一项能证明自己对于土地使用的法律凭证,在办理土地租赁等事物上起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我们平时生活中存在很多的证件是有限期需要定期年检换新的,那么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

不需要年审。很少检,有时换证要几十块钱。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很重要。有的小区根本没有使用证。在买卖房产的时候,房产局也没有要出示土地使用证。现在一般都不用自己去检的,开发商大产权检完就好了。要自己去的话拿着土地使用证和身份证去国土资源局办理就可以了,挺简单的。


二、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所需资料:

a 、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 、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d 、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 、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f 、出让宗地界址图;

g 、宗地界址图;

h 、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

i 、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j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k 、契税缴讫凭证;

l 、土地审批单;

m 、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 二)二级市场办证

所需资料:

a 、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 、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 、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 、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e 、转让协议;

f 、转让宗地界址图;

g 、宗地界址图;

h 、土地使用权转让 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i 、其它税费缴讫凭证;

j :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k 、协办函(国土分局)

(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所需资料:

a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

b 、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

c 、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

d 、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e 、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

f 、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

g 、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h 、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

( 四)办理(土地抵押 )他项权证

所需资料:

a 、抵押人、抵押权 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 、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 、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 、贷款(抵押)合同e、土地评估(备案);

f 、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需要年检的证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用年检吗的答案自然是不语要,但是有很多企业的一些证明是必须年检的。必须进行年度审验的公司证照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如果生产的产品涉及前置许可的,还有相关证照,如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亦需进行审验;如有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亦需进行年度审验。 如果属外商投资企业,还有外汇登记证、财政登记证、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与营业执照联合年检时一并审验。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了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的解答,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不需要年检的,没有有限期的约束。只要给出相关的材料证明自己有该土地使用的权利,就可以补办或者换新土地使用证。如果还有疑问都可以咨询为您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异地离婚怎么办理,有什么程序?
      您都知道,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有就是诉讼离婚。对于夫妻双发在同一地区的办理离婚很简单,那么在异地的夫妻怎么办理离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异地离婚怎么办理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异地离婚怎么办理一般协议离婚的话,不管是否在同一个地区,都是同样的办......

·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款的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拆迁部门直接查询,拆迁户应当与拆迁部门签订合法的补偿协议并遵照执行。征收土地属于政府行为,会对被征......

·什么是土地使用费的含义?
      什么是土地使用费的含义?近些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持续快速增长,房屋价格翻着番地往上暴涨,从某方面来讲,其根源之一就是全国各地土地价格的不断提升,为地方政府带来了可观的财政收入,这个土地价格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土地使用费,由于城镇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因此土地使用......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的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的相关内容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根据《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流转等权利,具体为:1、依法占有和使用承包地的权利承包人使用承包地的前提是能够对其进行占有。......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隶属于苏州市...监所管理处管理。..看守所集中关押带病......

·南京房产律师网
      南京房产律师致力于为个人和企业解决房产相关法律纠纷,争取合法利益。如果您有二手房买卖纠纷、物业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商铺租赁纠纷、离婚房产纠纷、房产继承纠纷、房屋拆迁纠纷、农村宅基地纠纷、农村房产纠纷等,可以联系律师。★南京房产律师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南京律师谈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上海刑事律师团队 高胜诉 低收费 值得信赖
      1、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权利和注意事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应得到的法律文书:被刑事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必须出示拘留证(逮捕证)。拘留后(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必须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双方因房屋划分产生肢体冲突,致一方手臂受伤……另一方
·借条不还钱不接电话玩失踪
·被小叔子打了,有轻微伤,如果起诉能构成犯罪吗?之前他
·我在安微,户口在湖南耒阳,太远了,不方便。所以想找个
·女儿家人,户口未迁走,拆迁可有补偿
·20年1月在工厂上班时受伤,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在
·工伤赔偿:八级伤残,一共能赔偿多少钱?
·关于强拆。刚刚留的电话号码有误。
·[求助]我的工伤鉴定能评几级?
·原告于2019年三月五第二次上诉跟我离婚,开庭时间汙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