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都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都有哪些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行为增加了金融机构运营的风险,降低了金融机构调剂社会资金的能力,应该受到处罚。那么,哪些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呢?或者也可以说,在现实生活中,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都有哪些
  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五)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形成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一)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二)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三)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四)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七)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需要提醒您的是,经济活动中行为人取得贷款后,由于经营不善,或由于其他原因,以致超期拖欠贷款,甚至完全不可能归还贷款,只要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没有实施诈骗行为,或者使用了一定的欺骗方法,但主观上的确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那么,就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如果被不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聘请专业的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讨债技巧—瞒天过海催款兵法
      瞒天过海是一种示假隐真的疑兵之法。在战争中,它是一个利用人们存在的常见不疑的心理状态,进行战役伪装,隐蔽军队集结和发起进攻个图,以期达到出其不意的计谋。在商业中,常以不易被人发现的细节以假乱真,蒙骗顾客,在催款活动中,就是利用人性的弱点,示假隐真勾起债务人的种......

·民间借贷欠钱不还如何打官司 欠钱不还而...
      民间借贷欠钱不还如何打官司欠钱不还而引起的纠纷,在法律上称为民间借贷纠纷,即借入方与借出方存在借贷关系,在借款的归还等方面发生的纠纷。关于借款方欠钱不还,出借方如何起诉,如何将欠款追回,将为您解答。一、证据准备1、借贷关系证明首先需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民间借贷的借据该怎么写
      民间借贷的借据该怎么写一、民间借贷的借据该怎么写书立借据,应当书立规范,明确的借据,且注意与欠条和收条的区别。借贷关系应该书立借条,而不是欠条,以区别不同的法律性质。在实践中,出借人在将出借款项交与借款人的同时,应当即时让借款人亲笔书立借据,借款人为企业的......

·欠债不还法院会怎么处理?
      欠债不还法院会怎么处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您都知道这个道理,但是有些人欠债后因为还不起或者其他原因,不还钱,甚至失踪,这是对借款人一种很不尊重的行为,那么欠债不还法院会怎么处理呢?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欠债不还法院会怎么处理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

·无锡刑事辩护律师
      无锡刑事辩护律师代理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市黄浦区房产买卖、租赁、离婚分割、继承纠纷律师
      上海市黄浦区房产律师致力于与房地产领域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执......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正常行驶,后面的车追我尾了,这个于我有责任吗?
·何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前租的单位职工宿舍(属
·被电动车逆行撞了,当时可见得伤口在右手和右脚,因为当
·工伤的赔偿问题请,你好!本人的一位朋友在东莞桥头的一家电子厂上班
·离婚,双方都想要小孩怎么办?
·没有死亡证可以继承房产吗
·我第一次出来做生意把钱给他们合同签了,然后做得是跟他
·您好,朋友的前男友老是给朋友发短信,打电话,说自己要死了,让
·你好,我在一个软件上贷款被坑骗了,他先是要交会员费,
·微信支付功能用不了被受限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