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关于伤情鉴定的具体情况是怎样?

首页>>法律知识

    在当今这个文明社会下,因为生活习惯的不同,南北方文化的不同,难免会发生摩擦,这些摩擦可大可小,严重一点的难免就会上升到动手这个层面,既然开始动手,那么难免就会受伤,那么刑诉法关于伤情鉴定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
伤情鉴定是指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人身伤害程度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在故意伤害类案件司法实践中,伤情鉴定结论对案件的定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乃至审判环节,当事人一方往往会对伤情鉴定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对伤情重新进行鉴定。申请伤情重新鉴定的知识点在法律、法规中分布较散。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1条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重新鉴定,为确保鉴定结论的质量,公安机关会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均可以要求对伤情重新进行鉴定。
一、如何申请伤情重新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二、申请重新鉴定的鉴定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外的医院或者其他机构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无效,不能作为证据采信和使用。另外,重新鉴定的鉴定人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中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 对于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已对伤情进行重新鉴定后,需再次重新鉴定的,仍应当聘请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重新鉴定。
三、申请重新鉴定的费用如何承担?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的规定,如果经重新鉴定后,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则要重新鉴定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应该提交给公安局哪个部门?

申请伤情重新鉴应向原办案机关申请重新鉴定。 申请书一般提交给负责该案件的部门,具体就是交给承办案件警官。
五、申请伤情重新鉴定后受害人如果不去做鉴定司法机关会怎样处理?

办案机关会要求受害人予以配合的。不配合的,对其提交的原鉴定结论不予采用。
六、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在什么阶段提出?

对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如果对伤情鉴定结论不满意,可以在接到伤情鉴定结论书后,法院判决前,随时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当然,越早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
七、伤情重新鉴定申请的条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七)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八、轻伤以下由治安管理部门及派出所管辖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细则》对伤害案件的管辖部门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公安派出所管辖,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如果在被伤害人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明确后,再移交相关部门。但如果伤情鉴定未作出时被伤害人伤情明显构成重伤的,应当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直接受理立案。 同时,《细则》规定,被伤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民警应当告知被伤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被伤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细则》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不能以此案系自诉案件为由推诿。由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刑诉法关于伤情鉴定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需要到规定的、获得认可的医院去做伤情鉴定,不同程度的伤情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也有不同的获赔金额,所以说,当我们受到暴力伤害时,我们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包庇罪与伪证罪有哪些不同
      不管是包庇犯罪分子还是为犯罪分子作伪证,其实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从轻受到处罚。但从《刑法》上来看,此时规定的却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即包庇罪与伪证罪。那这两个罪名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伪证罪伪证罪是......

·怎么才能认定聚众斗殴罪犯罪未遂?
      人们在一起总有些许意见不合,由于调节不和就会大打出手,甚至可能产生聚众斗殴事件,但是人们大多数情况下是存在理智的,虽然会聚众斗殴,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不会真正的实行,这样就成了聚众斗殴罪犯罪未遂。但是我们要怎么来认定聚众斗殴罪犯罪未遂呢?我们来带您了解一下。一、聚......

·贩毒能判缓刑吗?涉嫌贩毒会如何判刑
      贩毒可以说在中国是一种很严重的行为,毕竟《刑法》中对贩卖毒品罪的量刑中最高的为死刑,也就是说我国将贩毒罪规定为了重罪。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就认为构成贩毒罪是不能判缓刑的,那到底贩毒能判缓刑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贩毒能判缓刑吗缓刑的适用条件:......

·赌博在什么情况下会承担刑事责任
      通常在构成了刑事犯罪的情况下,那么行为人才需要实际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赌博行为来说,只有达到了规定的追诉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赌博罪,那么之后才能够依法对行为人量刑处罚。那究竟赌博在什么情况下会承担刑事责任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赌......

·玉环县看守所
      玉环县看守所地址在浙江省玉环县玉城街道前山头村,是“一级看守所”,是台州市最先获此殊荣的看守所。是玉环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律师提示:玉环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去玉环县看守所会见面谈、......

·南京欠款律师
      南京欠款律师代理欠债清收、债务追讨等事务,为您提供债务、欠款追讨、债务清理法律服务。南京欠款律师代理疑难棘手债务、欠款案件的诉讼、强制执行,对债务明确,持有借条、欠条、生效法律文书或.执行中止的案件,采取与债务人友好协商,调查等办法,督......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丹阳市人民法院为“老赖”们量身定制“失信彩铃”
      日前,一种独特的“彩铃”被采用到失信被执行人的电话中。只要拨打“老赖”电话,就能听到其专属的彩铃声音,提醒拨打者,被呼叫者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真面目”。为了解决执行难,如今已有更多的手段督促老赖履行偿债义务,令其无所遁形。丹阳市人民法院......

·签订协议时进行公证的效力如何
      2013年时办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与一般案件的区别是合同双方签订协议时进行了公证,后双方发生争议,形成诉讼。案情:原告与被告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产,打算等房产增值后卖出,赚取差价,房产是以被告的名义购买,落户在被告名下,原告出资40万元,剩......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离婚后,离婚协议上写了各自有探视权,但男方家各种刁难
·我爸爸出国了,一年的合同,还没到期,现在想回来,给那边大使馆
·你好,我老公在家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好多网贷,实在
·盗套驾驶证
·工厂有几个技术工程师,公司平时是保底,现在没有了,就
·你好,我要离婚,已经分居俩年了,但是他现在在看守所怎
·台湾某银行行长太太是内地人,近期威胁恐吓我勒索财务,
·在没有领结婚证且还没给小孩上户口的情况下,但关于小孩归谁无法达成一致时,法院会怎么
·我摩托车无证驾驶与逆行的电动车相撞。怎么判罚??
·我在云南楚雄买辆五菱之光面包车,现在可以在云南丽江市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