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境外公司法律规定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设立境外公司法律规定是什么?
每个人在公司企业中工作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能够确立劳动关系,在日后如果出现纠纷问题就可以进行依法维权,主要的目的就是能有证据,在维权的时候不会出现证据不足的情况,通常在境外工作同样要有合同,那设立境外公司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中国企业境外公司的表现形式

1、涉外船员劳动合同
2、外派劳务与中国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

3、中国企业驻外人员与中国派出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

二、涉外船员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1、我国船员向外国船公司在我国主张船舶优先权或工资的,应当属于涉外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律法,船员工资需依“劳动法律”或劳动合同产生才具有船舶优先权。在劳务公司派遣船员的情况下,如果船员与劳务公司有合同而与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船方)没有书面合同,那么,只有当船员与船方的关系受劳动法的调整,或船员与船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时,船员的工资请求权才具有船舶优先权。

2、根据我国劳动法所确立的“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似应遵循“先仲裁,后起诉”的原则,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审理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如此,该类纠纷的当事人不能就纠纷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而须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目前大部分船员是由劳务公司派遣的,船员劳动合同纠纷是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的纠纷。而使用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的提法,即认为船员与船公司形成的是劳务合同法律关系。出现协议纠纷时,受雇船员既可以依与劳务公司签订的招聘协议起诉劳务公司,也可以依与船公司形成的事实劳动法律关系起诉船公司。

三、劳务输出合同的法律规定

1、劳务输出即自然人流动。特别是派遣机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远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二者关系复杂得多,再加上劳务输出的劳务实施地(合同履行地)一般是在国外,其法律适用关系复杂,一旦出现争议处理难度大,不利于劳动者维权和劳动关系稳定。

2、我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劳动部(1994-10-25 [1994]外经贸合发第654号)《关于切实加强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通知》规定,“外派劳务和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我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外派劳务企业应根据劳务合作合同规定与境外雇主进行交涉,及时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按劳务合作合同中约定适用的法律处理。在签订劳务合作合同时未选择适用法律的,按工程所在地和劳务实施地的法律或国际惯例处理”。由此看出,我国政府对劳务输出的法律适用基本上是我国劳动法、合同选择适用的法律、劳务实施地法及国际惯例。

3、劳务输出这一涉外劳动合同中,即劳动者与中国派出企业之间的劳务合同法律关系和劳动者与境外用人单位之间的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可以依与中国劳务合作企业之间的劳务合同起诉中国派出企业,也可以根据与境外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事实劳动法律关系起诉境外实际用人单位。

四、中国企业派出人员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中国企业派驻国外的代表处与聘用的中国籍劳动者或者外国籍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合同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中国的司法机关提出诉讼的,依中国劳动法第2条的现行规定理解是应当受理的,并适用中国劳动法审理。但是,因该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的合同履行地(劳务实施地)在中国境外,其必然与驻在国劳动法在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方面强制性法律规定发生冲突,其法律适用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一般在国内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必走的一个程序,但是在国外很多劳动者的权益就有可能受到侵犯,由于在国外不能及时去维权,就会造成自己的利益严重受损,其实在劳动法中有详细的规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公司内部股东股权转让税费是怎样的...
      公司内部股东股权转让税费是怎样的?公司内部股东股权转让税费股东内部转让股权缴纳税费分为股权属于个人或者公司,这两种情况。(一)如属于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1、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

·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种类包括哪些?
      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种类包括哪些?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种类(一)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

·虚假出资违反公司法的后果是什么?
      虚假出资违反公司法的后果是什么?如今那些从事非法业务和欺诈活动的集团,有很多都是新兴起的诈骗手段就是建立空头公司,虚假出资导致公司资本出现空洞,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那么虚假出资违反公司法的后果是什么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介绍其后果。一、虚假出资构成犯罪......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是怎样的?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是怎样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登记事项的发生变化需做出的变更手续。一、具体变更项目有: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一)变更公司名......

·南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南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律师从事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解读安全犯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南京法院量刑意见、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接受亲属委托,出庭辩护,提供无罪、罪轻、缓刑辩护、食品安全犯罪以案说法、......

·象山县看守所
      浙江省象山县看守所地址在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衔道何家村,靠近胡家溪二号桥、胡家碶村。律师提示:象山县看守所不准亲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象山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无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合法......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股东债转股对公司的出资用以偿还公司债务,是否构成抽逃出资?
      认定抽逃出资要同时构成两个要件,即1、验资后转出资本的行为;2、对公司权益造成损害。这两个要件只要缺失一项即不构成抽逃出资。案情简介案情简介:A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股东分别为陈某和沈某某及丽华公司。2002年9月29日至11月28日,沈某某以现金方式......

·张某非法经营一案(免予刑事处罚)
      为张某非法经营一案成功争取到免予刑事处罚张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公安机关抓获,侦察完毕后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本律师接受委托后担任张某的辩护人,经过查阅案卷,发现证据存在系列瑕疵。本辩护人向公诉机关提出:任何案件必须证据确实充分,该案虽说张某......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在微鲤看看上绑定了身份证号码怎么办了
·朋友给我微信转账提示我的账号涉嫌违规,存在风险转不过
·说我严重违反员工规章制度而不给赔偿金
·我小孩因为马蹄足内翻做了个跤形手术木后4天突
·偷女人洗澡违法吗?又没有拍照
·窝藏法院扣收车辆会怎样?
·给包工头干完活不给钱也不给开工票和欠条。我们应该怎么办?
·谁承担责,他人在公共汽车上把人打伤下车之后那人跑了乘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乘运人
·劳动合同签订
·遭遇网络股票配资平台诈骗,可以直接起诉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