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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提起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
离婚,除法律规定应当
离婚的情形。那么很多夫妻就会提起第二次起诉
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
离婚后再次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第一次起诉
离婚后再次起诉的相关法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 规定告知:“判决不准
离婚和调解和好的
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
离婚案件主 要是解除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一般财产案件不同,不适用一事不二审的原则,若采用与一般财产案件同样的规则,则意味着当事人只有一次诉讼
离婚的机会。 这是由
离婚案件的特点所决定的。同时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即首次
离婚请求被判决不准予后,当事人即刻又上法院提出请求
离婚的情况发生,对再次起诉
离婚的时间我国法律规定为间隔6个月,从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这样的规定客观上是给当事人一个冷静的机会,让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以挽救感情尚未真正破裂的婚姻。
适用此项规定时,应当注意到两个问题:一是此项限制仅针对原
离婚诉讼的原告。原
离婚诉讼中的被告,则不受此限。若被告在6 个月内以原告的身份提出
离婚诉讼的,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人民法院亦应受理。二是原告在判决不准
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6个月内不得提出
离婚诉讼,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这是指原
离婚诉讼所请求
离婚的事实、理由没有变化或者没有本质变化的情况下才加限制。如果出现了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或发生了其他变化,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依法受理。
二、法律规定的准许
离婚的情形
夫妻选择起诉
离婚时,并不是说法院必须判决准许
离婚。按照《民法典》的关系,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准予
离婚。因此,发生
离婚诉讼纠纷时,如果具有下述情形的话,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准许
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生理有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诀法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奇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精致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
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却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后有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伏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
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
离婚,对方不同于
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活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
离婚,却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
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于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楼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
离婚,经公告查找却无下落的。
13、收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收对方亲属虐待,或对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岛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
离婚】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
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
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
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
离婚。
离婚分为协议
离婚和诉讼
离婚,一般认为夫妻双方协议
离婚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是,在协议达成不了就会提出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应收集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证据等,提高胜算的可能性,如您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可登陆网站咨询在线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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