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在侦办过程当中,对于涉案的一些物件或者是证据,如果有案件转移的情况的话,那么有一些物品也必须进行相应的移交。关于刑事案件侦办过程当中的一些事证物证的移交等问题,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遵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随案移交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随案移交的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
第二百一十九条 对查获的下列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文件,原物不随卷保存,但应当拍成照片存入卷内,原物由公安机关妥为保管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移送主管部门处理或者销毁:
(一)淫秽物品;
(二)武器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
(三)鸦片、海洛因、吗啡,冰毒、大麻等毒品和制毒原料或者配剂、管制药品;
(四)危害国家安全的传单、标语、信件和其他宣传品;
(五)秘密文件、图表资料;
(六)珍贵文物、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
(七)其他大宗的、不便搬运的物品。
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变卖、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理。通知被害人后,超过半年未来领取的,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延期处理。凡是已经送交财政部门处理的赃款赃物,如果失主前来认领,并经查证属实,由原没收机关从财政部门提回,予以归还。如原物已经卖掉,应当退还价款
二、刑事诉讼法案件移送
管辖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审判依法应当由下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但这种决定必须在下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宣判之前作出,并应当下达改变
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例如,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虽有
管辖权,但不宜审理此案,自行审理更为适宜而决定提级
管辖。
2、基层人民法院将自己受理的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这种移送
管辖可以区分为应当移送和请求移送两种情形。应当移送的情形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请求移送的情形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1)重大、复杂案件;
(2)新类型的疑难案件;
(3)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关于请求移送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5条第3款规定,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3、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7条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
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
管辖。必要时,可以移送被告入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
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
管辖。
4、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6条规定,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
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
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
管辖,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
管辖。
5、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
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6、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又向原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重新提起公诉的,下级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情况层报原第二审人民法院。原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决定将案件移送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在指定
管辖的程序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
管辖的,应当将指定
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
管辖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
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
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
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指定
管辖案件的审理期限,自被指定
管辖的人民法院收到指定
管辖决定书和有关案卷、证据材料之日起计算。
我们可以看出,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于一些不宜随案移交的物品,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分别移送主管部门处理或者进行销毁,包括一些淫秽物品,鸦片、危害国家的传单、秘密文件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有哪些
公安交警大队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总是避免不了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要是对认定结果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复核。那么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都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有哪些上一级......·
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代步工具也是越来越多。法律对于酒驾一直是禁止的态度,那么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一、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
现在我国公民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
现在我国公民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公路上各种各样的车流量是非常多的。在驾车的过程当中,如果稍有司机不遵守法规的话,就会造成交通事故。不管是追尾或者撞车等,这对于您来说都是比较危险的。不过发生了交通事故,肯定是要将责任进行划分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小车追尾醉驾......·
上海交五险一金有什么用
五险一金离不开每个人的生活,可以说是生活的“必需品”,其中部分由个人缴纳,其余则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我们通常需要了解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如何缴纳、以及缴纳后如何查询、如何使用等问题,那么在上海交五险一金有什么用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住房公积金(......
·
栖霞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刑事辩护律师代理取保候审申请、看守所会见、缓刑适用、从轻减刑、毒品案件死刑辩护、贪污公职无罪辩护等各类刑事诉讼案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刑事辩护咨询服务,办理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案件、暴力伤害、诈骗、侵占财产等案件。★栖霞刑事......·
南京二手房买卖律师
南京二手房买卖律师专业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致力于二手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交易、二手房产诉讼等法律事务,提供专业的二手房纠纷解决方案,南京二手房买卖律师在线咨询二手房买卖问题。●南京二手房买卖律师解答什么是二手房:二手房是针对新建商......
·
南京律师谈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潍坊刑事律师:为抢劫案、强制猥亵案辩护
2019年,本人办理了一起被告人涉嫌抢劫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的案件。案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在2019年7月期间分别抢劫了四名女性;在对四名女性进行抢劫的同时还分别对她们实施了强制猥亵。我们接受被告人陈某家属委托,为其进行辩护。我们首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