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岩土工程勘察合同的订立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涉及多个领域,其中岩土工程也是所受注意的一个项目,为了进行勘查设计的任务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勘查合同,实际中,经常会出现勘查合同纠纷,导致在工程的完成设计上出现误差,那么岩土工程勘察合同的订立规定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岩土工程勘察合同的订立规定是什么
依据示范文本订立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时,双方通过协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在相应条款内明确以下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发包人应提供的勘察依据文件和资料
(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5)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
(二)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
(1)工程勘察任务(内容)。可能包括:自然条件观测;地形图测绘;资源探测;岩土工程勘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环境评价;模型试验等。
(2)技术要求。
(3)预计的勘察工作量。
(4)勘察成果资料提交的份数。
(三)合同工期
合同约定的勘察工作开始和终止时间
(四)勘察费用
(1)勘察费用的预算金额;
(2)勘察费用的支付程序和每次支付的百分比。
(五)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的现场工作条件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在合同内约定由发包人负责保证勘察工作顺利开展应提供的条件,可能包括:
(1)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
(2)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
(3)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
(4)平整施工现场;
(5)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
(六)
违约责任 1、承担
违约责任的条件。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等。
(七)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约定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订立
依据示范文本订立民用建筑设计合同时,双方通过协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在相应条款内明确以下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发包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
(1)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城市规划许可文件;
(3)工程勘察资料等。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在合同内需约定资料和文件的名称、份数、提交的时间和有关事宜。
2、项目设计要求
(1)工程的范围和规模;
(2)限额设计的要求;
(3)设计依据的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二)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
(1)设计范围。合同内应明确建设规模,详细列出工程分项的名称、层数和建筑面积。
(2)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设计要求。
(3)委托的设计阶段和内容。可能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也可以是其中的某几个阶段。
(4)设计深度要求。
设计标准可以高于国家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具体内容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在合同内约定。
(5)设计人配合施工工作的要求。包括向发包人和施工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重要隐蔽工程部位验收和竣工验收等事项。
所以,本着勘查任务非常重要的基础上,就岩土工程勘察合同的订立要求就应该十分严格,其中需要包括勘查的资料文件等都应该有详细的说明,如果在工程建设的时候出现问题就是勘查方的责任,也是出现最多的纠纷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淮安市工伤鉴定九级赔付标准是怎样...
众多周知,不同的工伤级别,其赔付标准和待遇也是十分不同的。当已经鉴定工伤为九级的情况下,公司的赔付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将以江苏省淮安市为例,为您详细介绍淮安市工伤鉴定九级赔付标准和应享受的待遇是怎样的。一、九级伤残赔付标准九级伤残具体的赔偿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什么时候给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支付给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很多人就有疑问,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应该什么时候支付给劳动者了?这个疑问,我们下文为您做出了解答,请阅读下文。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什么时候给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什么规定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如何支付
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为单位创造效益,单位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具体来说,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如何支付?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一、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如何支付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
·
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专利商标......
·
运输毒品3.5公斤,毒品累犯、再犯,经辩护,成功从轻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关于肖某涉嫌运输毒品罪案件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