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多久失效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者在劳动时间受伤可以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当让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知识,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就简单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工伤认定书多久失效的相关知识。
  
  申请工伤认定时限最长1年,工伤认定书没有时效限制,没有期限,不会失效。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未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撤销,一直具有法律效力。《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书是有时效限制的,但工伤认定书是没有时限的。以上是我们为您介绍的有关工伤认定书多久失效的相关知识,同时也为您简单介绍了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律师网的相关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如果辞职影响工伤鉴定吗
      劳动者受工伤一般都是在正在工作的情况下,受了工伤以后就会到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如果工伤伤情比较严重需要辞职在家休养,那么,如果辞职影响工伤鉴定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如果辞职是否会影响工伤鉴定结果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辞职对工伤鉴定有影......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怎样处理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怎样处理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怎样处理首先,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如果劳动关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会自然终止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终止后的当事人双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的乙方不再是原企业的职工,用人单......

·工伤鉴定费会计分录有哪些规定?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了身体的伤害,导致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受到损害,劳动者可以依据工伤的相关规定的获得赔偿,但是工伤是需要鉴定的,之后鉴定是工伤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否则是不能获得赔偿的,工伤鉴定要缴纳鉴定费那么工伤鉴定费会计分录有哪些规定?一、工伤鉴定......

·宁国市看守所
      安徽省宁国市看守所位于宁国市南山路,是宁国市.关押犯罪嫌疑人的......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周华律师以案说法: 离职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竞争对手, 公司该怎么维权?
      阅读提示:离职员工将公司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带出公司泄露给竞......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财产,......
    债务债权的区别是什么?债务债权的区别是什么?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
    被告选择自己辩护可不可以被告选择自己辩护法律上是可以的。 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
    劳动合同到期继续上班是否合法?劳动合同到期继续上班是合法,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到期......
    多个担保抵押物如何执行?银行向贷款人借出贷款的时候往往会要贷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这是为了防止贷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
    公司债券计算利息该怎么算一、怎样计算债券利息?企业发行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其计提依据是债券面值和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公式......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吊销吗应该吊销驾驶者的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的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的管辖法院一、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的管辖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

    工伤鉴定等级后厂方不赔偿怎么办?职工受到工伤后,厂方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1、先申请工伤认定企业作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轿车撞伤人
·你好!你是随州律师吗?
·在XX分期贷款购买了一款电子产品,现在逾期了一千块钱
·我在is语音中找到了一个录入兼职,刚开始进去教?00
·我老家有套房是我妈跟后爸的共同财产,为了考虑他儿子跟我弟弟不
·老板已放假为理由,遣散个别员工
·我6月23日通过运满满货运平台定了一车从六合区到山东
·婚前有套房,婚后为了改善住房条件把婚前房卖掉,购置一套住房登
·你好我上訴安案請教一下租厂房
·农村户口怎么申请宅基地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