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签订
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公司想要更好的发展更多的时候会选择进行国际的贸易交易,但是在进行交易之前,这个时候最好是先签订一下合同,但是对于新开展
国际贸易的公司来说在签订
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您就和我们一起阅读下全文了解一下吧。
一、签订
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当买卖双方就交易的条款经过频繁的磋商与函电、电邮往来,达成一致意见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于是有了合同由谁起草的问题。一般来说,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容易掌握主动。因为口头洽商的内容要形成文字有一个过程’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则有很大区别。合同起草的一方在合同拟写过程中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自己有利的措辞,安排条而对方即使认真审议了款的顺序或解释有关条款。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很难避免不出漏洞。所以我方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许多工作这可以同谈判的准备工作结合起来。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所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且我方还要对所提出的条款进行全面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明确哪些条款不让步到什么程度。能让步’哪些条款可作适当让步、这样’当双方就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谈判时’我们就掌握了主动权。(二)审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资格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备签约资格。否则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在签约时要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应该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资格。一般来讲董事长或总经理是重要的谈判的签约人。有时虽具体业务谈判实际签约审查签的不是上述人员但也要检查签约人的资格,约人是否有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如授权书、委托书等,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一定要严肃认真,切不能草率从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扩大。但是,在与外商、港商谈判时,由于盲目轻信对对外经贸实务。有些单位急于引进、输出,仅凭熟人介绍不进行任何信资调查就签订数额巨大的合同&结果给企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所以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对方的公司信誉及其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是十分重要的。在进出口业务中尤其要注意&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名片不能代替证书&有的人名片官衔很大,实际上是空的。另外与外国公司打交道&不要只看母公司的信誉和资产情况&实际上母公司对子公司是不负连带责任的。(三)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合法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根据我《
合同法》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所缔结国规定的合同,将是无效的: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利益;第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有上述情形有之一或有错“合意”即为不真实的合意&对此各国都在法误&这种律上有不同的处理办法。有关合同内容必须合法,我“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合同条款应具体详细、明确规定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实际业务中,我们一些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价格、数量、运输、支付、保险等条款订的比较清晰,而对其它一些合同条款订的笼统、文字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争议纷纷。经过以上的内容梳理,我们能够得知的就是
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中先争取合同的文本和起草是非常的重要的,之后就是审查合同的当事人有没有签约资格因为这关系到这份合同的合法性以及是否能够作用到未来的每一个条款中,这些最好要牢记。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买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买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处理?一、买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处理?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对于其他不履行合同的处理,民法典也作出救济的方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一般而言,我们与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所运用的方式是书面签订的方式,但是很多情况下在书面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还会有许多问题,有时候当事人会采取口头双方协定的方式来对合同进行一个变更。那么这样的方式有效吗,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呢?下文详细......·
合同生效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生效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的区别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交往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常常要签订合同来规范彼此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当合同签订完毕,就不可避免的讨论到合同的生效日期和合同的有效期。很多人认为这两者是相同的,但实际上却有着很大的差别,今天我们为您讲讲合同生......·
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吗?
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吗?一、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延迟签订合同,那么在中标合同书发出后三十......
·
庆元县看守所
浙江省庆元县看守所地址在丽水市庆元县松源镇星光路27号,庆元县人......
·
如何查找被执行人财产
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要点律师代理执行案件,立案后被执行人名......
不少年轻小夫妻都是选择在婚后贷款买房的,然后由双方共有还贷。对于这样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分割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涉及到的情......
·
犯罪嫌疑人拘传时间是多久
犯罪嫌疑人拘传时间是多久一、犯罪嫌疑人拘传时间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
隐名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隐名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吗?隐名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 出轨后要求离婚还可以分财产吗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
民法总则买卖效力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生活中,人与人、人与组织......
现在,离婚算是生活中的一大常事,很多人都觉得离婚不是什么大事,不合适就离,但是也有人会因为一时脑热而做出冲动的决定。其实......
一人公司法人死亡债务如果处理怎么办一人公司法人死亡债务如果处理怎么办?(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农村土地纠纷找谁?有哪些意义在我国基层纠纷中,农村土地纠纷一直占据绝大部分,而因为您法律知识的欠缺,往往会选择比较极端的......
随着现在科技越来越发达,国家的各项工作也做得越来越好,特别是对于国家的动向、和方案施使问题,要求必须第一时间在网上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