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的判决有时候会出现一定的偏差,当事人如果对生效的案件判决不服,没有特殊情况的,法律是保护当事人申诉的权利的,但刑事申诉的程序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要严格按照申诉程序行使权力来保障自己的利益,那么刑事申诉有哪些流程呢?
一、 哪些人可以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二、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或
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但是已依法终结的案件除外。
三、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及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
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
再审决定书、
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四、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案件的处理方式
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如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五、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与
再审立案是否相同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表示案件进入复查阶段,经过复查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
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予以
再审立案,进入
再审程序。
六、对于人民法院决定
再审的案件,
再审期间,是否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
再审的案件,
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
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
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以上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规定,刑事申诉的程序启动前提是申诉人要有申诉的资格,而后才能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并且以此提交相应的申诉材料,对于材料缺失或错误的,法院会当场告知且不得因此拒绝当事人申诉,法院接受材料后会进行审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刑诉法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
刑诉法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在我国的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或者当事人中有残疾人、不具有辨别控制力的、或经济上有困难的,政府部门可以按照相关刑诉法规定的,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使得他们也能有律师帮助打官司,具体在刑诉法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的我们为您做出一......·
盗窃罪起算金额是多少钱
对于盗窃行为,其实也是要看实际盗窃的金额或者情节,那么才能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但即使不会认定构成犯罪,此时也是属于违法行为,但这种情况下给予的处罚往往就是治安管理方面的了。那法律中规定的盗窃罪起算金额究竟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盗窃罪起算金......·
广州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在我国公务执行的过程是非常严格的,在执行的过程中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法律进行,但是不排除在公务执行过程中会出现他人妨碍公务的行为,这种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就要进行一定的处罚。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广州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吧。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
诈骗罪数额能否累计 犯诈骗罪怎么处罚
一、诈骗罪数额能否累计?1、诈骗数额应累计计算。诈骗犯罪中数额不仅是定罪条件,也是法定刑升格的条件。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使被害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达到法定数额,才能构成犯罪,所以诈骗数额应累计计算。2、要明确规定行为人归还财物是基于犯罪考虑,还是悔罪表现。如果行为......
·
常州工伤事故律师
常州工伤事故律师为常州地区提供常州工伤赔偿咨询、供劳动争议、......
·
内蒙古包头地区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内蒙古包头地区所有看守所的地址、电话汇总包头市地区(0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