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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结婚之后外出打工、学些,而在外期间夫妻感情就有可能出现问题,此时走上
离婚的道路也是能够理解的。这样的情况下,身处外地的当事人就不能协议
离婚了,那要是夫妻双方都在外地如何诉讼
离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在外地如何诉讼
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
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
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
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
离婚应该去哪起诉
1、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
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
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一般协议
离婚只适用于在本地办理
离婚手续的情况,如果夫妻中有一方或者双方都在外地的话,此时需要
离婚也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了。不过,最终法院是否会判决夫妻
离婚,还要结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看能不能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完全破裂。关于在外地如何诉讼
离婚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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