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
离婚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很多时候,双方在孩子抚养方面无法协商解决。如果法院通过审理,最终将孩子判给男方的话,女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是不容推辞的。那么,
离婚判给男方女方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
离婚判给男方女方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三、抚养费的变更情形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综上所述,大部分
离婚案件都和孩子抚养权争夺有关,通常情况下是归女方抚养。但是也有些情况,法院会将孩子判给男方。
离婚判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的数额按照女方的收入情况、当地经济发展条件及物价水平等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月收入的30%,如果是两个孩子的话,抚养费在女方月收入的50%之内。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哺乳期可以离婚吗 孩子判给谁?
处于哺乳期的子女和女性都是比较脆弱的,因此法律上才会给予他们更多的保护,这就包括了在离婚方面的保护。那么在孩子哺乳期可以离婚吗孩子判给谁呢?如果你对此也有疑问,可以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孩子哺乳期可以离婚吗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还......·
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夫妻应该是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了充分的协商,因此也才能通过这种方式离婚。但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就只能以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在这种情况下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离婚......·
女方出轨离婚规定有什么
一、女方出轨离婚规定有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
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么,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而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又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离......
·
深圳市第三看守所
深圳市第三看守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村路预审监管支队大......
·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