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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
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共同的财产,那总是少不了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的,其中就包括了对共同
房产的分割。由于
房产的性质较为特殊,因此,往往在
离婚分割的时候都是一方取得所有权,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房子过户的问题,那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
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
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
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
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
房产过户手续。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
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
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
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2)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
房产过户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1、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
离婚证书。2、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
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
离婚证书以及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3、向法院提出
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
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二、
离婚时安置房该怎么分
夫妻诉讼
离婚,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归属时,由于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
拆迁问题,使当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来源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法院应当根据房屋来源的不同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
离婚时,
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分两种情况:1、对于双方均是被
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
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
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居住使用的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
离婚的时候就是不能要求进行分割的。也就是说法律中只允许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子进行分割。而现实中,由于房子的情况比较复杂,就包括存在回迁房、按揭房、经济适用房等等,因此针对不同的
房产,具体分割是不一样的。关于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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