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抚养费纠纷怎么写?

首页>>法律知识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的纠纷就是关于离婚的纠纷,随着我我国的法制化程度越来越高,离婚的人数也就越来越多,很多夫妻在生活中出现纠纷就不会将就自己,选择的都是离婚来解决问题,而在离婚的时候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抚养权,那上诉状抚养费纠纷怎么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上诉
  
  上诉人:
  
  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 字第 号 ,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上诉请求。首先要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其次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
  
  (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
  
  (3)适用实体法不当;
  
  (4)违反了法定程序。
  
  [注意事项]
  
  1、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仅在一审判决、裁定送达时口头表示上诉而未在法定期间内递交上诉状,则视为未提出上诉
  
  2、上诉是当事人享有诉权,一审原、被告及被判决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均有权上诉
  
  二、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一次性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离婚的问题已经是社会中普遍的问题,很多人在解决离婚的问题的时候难以解决妥当,主要的问题就就是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在婚姻法中对于抚养费的规定比较详细,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必须按时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不能拖延。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遗赠抚养协议详细范本怎么写?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每个家庭的供养压力也越来越大,但是有的老人不愿住进养老院或其他养老机构,有人提出了以房养老的概念来解决无力抚养老人的问题,于是就想以自己的房子立个遗赠协议,由愿意抚养自己的人获得房子的遗赠权,那么遗赠抚养协议详细范本怎么写呢,我们......

·离婚后男方不付抚养费怎么起诉
      夫妻双方已育有子女,如果因为感情不和等原因选择离婚的时候,需要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进行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没有争取到子女直接抚养权的一方,仍然负有抚养义务,并且需要依法按时向子女给予抚养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遇到离婚后男方不付抚养费怎么起诉来维护合......

·离婚后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结婚后,若感情破裂,有权自主选择是否离婚,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生育了孩子的,在办理离婚手续前,是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具体来说,离婚后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一、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婚姻法》规定:......

·夫妻离婚财产赠与子女是否可以
      夫妻双方如果要离婚的话,那么仅仅是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发生了破裂,双方对于子女的关爱并没有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发生任何的改变。但是理论上来说,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的时候是和孩子没有关系的,除非双方协商好了要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孩子。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夫妻离婚财产赠......

·苏州婚姻家庭律师
      苏州婚姻家庭律师专业处理婚姻纠纷、家庭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离......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镇江推动律师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镇江推动律师服务延伸至公共法律服务各个层面,推动律师法律服务......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贫困户有车但没被查出来再过户给别人有没有影响
·我在交通银行工作,卖的是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进来的时候
·手游交易平台无故冻结资金的问题还说冻结多少就要充值
·投诉受贿者应该到哪里投诉
·你好!我爸头脑长了个肿瘤,到市医院做手术医生说要七八
·收购了一家医疗公司,旗下有一个全资诊所,签订了股份转
·9月3日下午,我回家途中(s348)骑摩托车,因小轿
·您好想要咨询一下刑事案件的有关法律问题急需
·我车是福建车牌,须要过户回贵州,要开车到福建下牌??
·我想请问如果欠条是这样写的,欠条,今欠某某多少钱,然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