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说到诉讼
离婚构成要件其实也就是指在诉讼
离婚中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之后,法官最终才会判处夫妻
离婚。也就是说,此时夫妻
离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诉讼
离婚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
离婚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另一方不同意
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
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夫或妻一方或双方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涉外婚姻和事实婚姻。
二、
离婚诉讼有几个阶段
离婚诉讼主要有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
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逾期不提起
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
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
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
再审。
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其实无论是协议
离婚还是诉讼
离婚,这都是有一定条件的,如果不满足规定条件的话,自然最终也就无法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如果诉讼
离婚中因为一方具有法定
离婚过错的话,那此时可以要求对方作出相应的
离婚损害赔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有探视权吗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有探视权的相关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有子女离婚的双方都要给子女抚养费,这是离婚后夫妻对子女抚养义务的体现,当然子女要是未成年人才会得到抚养费。如果子女已经成年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父母是可以是不支付抚养费的。今天我们来看看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什么?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
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
12.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无论打工挣钱,还是在家带娃,都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贡献力量,只是家庭角色和分工不同而已。不能以一方不工作,负责居家操持家务、照顾小孩和老人等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入,就否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在没有夫妻......·
夫妻间借款,如何判断借款是否用于个人经营...
对于借款是否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可以参考以下情形加以判断:(1)投资的财产是否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如本条规定情形下的借款,在交付给借款方时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即从夫妻共同财产转化为借款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是否明确约定经营活动完全由一方负责;(3)实际的经营过程中是否......
·
江宁交通事故赔偿
江宁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熟悉南京市江宁区交通保险理赔责任认定、伤......
·
南京市看守所正式上线运行“微支付”系统!家属送钱更方便!
根据监管支队部署,南京市看守所联合技术公司研究了在监所无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