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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是怎样的生活当中的任何事物都必须有管理,才能够最后呈现出一个比较理想的结果。不管是公司的规章制度,还是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最终的结果都是要保障我国公民正常的合法权益。那么针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肯定就是要确保工程的质量,可以是为您所放心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是怎样的?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建设工程的安全、使用要求、经济技术标准、外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了达到建设工程质量要求而采取的作业技术和管理活动等。我国现行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主要有《建筑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行政法规主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标准化法实施条例》,部门规章主要有《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此外,各地方性相关法规及政府规章中也包含有关质量的规定。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
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2、 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5、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专门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工程质量管理,就是说国家通过现行的法律技术标准,针对
建筑工程的使用要求,经济技术要求和各个方面都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采取专业性的技术,而针对
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的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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