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撤销条件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就是关于劳动纠纷的事情,每一个职工在入职的时候都会签订劳动
合同,因为劳动
合同就是在保障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是还是会出现很多问题侵害劳动者的利益就需要申请仲裁,那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撤销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撤销条件是什么?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撤销程序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撤销后果:
第六十四条 一方当事人申请
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
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
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
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49条之规定,
如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如用人单位不服裁决,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申请人民法院不予
执行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
起诉要求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劳动仲裁就是一个保护劳动者的程序,但是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通过仲裁的手段来进行处理,申请
劳动仲裁需要符合条件,同时仲裁也可以取消,但是同样也需要符合程序条件,这样就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
山东省人防民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是...
山东省人防民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是什么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山东省人防民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规范了人防民防工程面积计算的各种标准。下面我们整理以山东省防空地下室工程面积为例的计算规则。山东省人防民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是什么一、建筑面积=防护面积......·
转正后被辞退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转正后被辞退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转正后被辞退赔偿金的规定是如果不存在着过错的情况之下,那么就可以问对方要赔偿金,这种赔偿金的话,在劳动合同法当中都有着非常明文的规定,并且赔偿金的具体的数额,根据本人的工资和工作的具体年限呢进行计算。如果属于过错性辞退就不可以索要......·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剥夺了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享有的权益,此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详细内容不妨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在异乡工作生活时,很多人会选择租...
在异乡工作生活时,很多人会选择租房,当生活渐渐进入正轨,人们会要在城市落户,而落户时就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这也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有效地保护了租房双方的利益,那么这个证明要如何办理?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一、办理流程......
·
南京市看守所_南京第一看守所地址,电话和邮编,乘车路线和地图,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南京市看守所怎么走?南京市第一看守所在什么地方?南京......
⊙专业律师:
第一继承人分配比例是多少(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
农村统一办宅基证要什么程序?宅基地关系到广大农村居民的利益,可以用来耕种、建设住房。农村统一办宅基证规定程序是什么?农......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怎么办?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应当积极的救助伤者,并且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调查活动。需要......
一、禹会区醉驾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
遗失物品被人捡走警察立案么?在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有过遗失物品的经历,有时我们及时发现然后找回,有时有好心人捡到还给了我......
·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多久提出诉讼?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多久提出诉讼?可以在收到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 取保候审可能撤销。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
交通肇事罪三死一伤占主责怎么判如果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要被判刑。如果不承担全部或......
自诉案件不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案件。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