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务犯罪主体规定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医生这个职业是十分神圣的,是很多人眼中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但是近几年很多医生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利益,这样的行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保障患者的利益不受损失,那医院职务犯罪主体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医院职务犯罪主体规定
  
  特殊主体:以特殊身份为必要的行为主体。
  
  1、身份的特征:
  
  (1)是在实施犯罪之时就已经形成的,而非在犯罪活动或者犯罪组织中形成的特殊地位。如首要分子。
  
  (2)特殊身份是行为人在人身方面的特殊资格、地位或状态,并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因此,特定犯罪目的与动机等心理状态,不宜归入特殊身份。
  
  (3)特殊身份总是与一定的犯罪行为密切联系的,与犯罪行为没有联系的资格等情况,不是特殊身份。例如,在叛逃罪中,国籍以及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与犯罪行为有密切联系,属于特殊身份,但在故意杀人罪中,国籍以及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与犯罪行为没有密切联系,因而不是特殊身份。
  
  (4)特殊身份既可能是终身具有的身份,也可能是一定时期或临时具有的身份,这取决于身份的类型与刑法的规定。如国家工作人员是临时的身份,但男性则是终身的身份。
  
  (5)特殊身份既可能是由于出生等事实关系所形成的身份,如男女、亲属关系;也可能是由于法律规定所形成的身份,如证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还可能是同时由于事实关系与法律规定所形成的身份,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一方面有基于亲属关系所形成的自然身份,另一方面也有基于法律规定的法定身份。
  
  2、身份的类别:
  
  (1)以特定职务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国家工作人员
  
  (2)以特定职业为内容。——航空人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3)以特定法律义务为内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4)以特定法律地位为内容的特殊身份。——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5)以拥有特定物品为内容。——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配置枪支的人员
  
  (6)以患有特定疾病为内容。——严重性病患者
  
  (7)以居住地和特定组织成员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刑法294条)
  
  (8)以不具有特定资格为内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3、身份犯的种类:
  
  (1)真正身份犯:以特殊身份作为犯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不具有特殊身份就不成立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
  
  身份只是针对犯罪的实行犯而言的,至于教唆犯与帮助犯,则不受特殊身份的限制)
  
  (2)不真正身份犯:特定身份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
  
  关于具有不同的身份的人共同实施犯罪的处理:
  
  司法解释的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主犯的性质定罪。(如果不能区分主从犯的,定贪污罪)如何理解这一规定:
  
  a、这一规定的前提是利用各自职务便利。如果虽然是两个不同主体,但仅利用了一方职务上的便利,如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的,则均成立贪污罪;如果是利用了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则均成立职务侵占罪。
  
  b、均利用了各自身份的,看谁是主犯。如果难以区分主从犯,应当:按职务高低确定主从犯;职务相同的,看行为人的职权与财物的占有关系。
  
  c、如果不能区分主从犯的,以身份高的为主犯,均定贪污罪
  
  很多时候在医院会发生很多的纠纷问题,其中就包括医生利用自己的职务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利益,在法规中称之为职务犯罪,对于社会的影响是十分恶劣的,在我国相关刑法中对于职务犯罪大规定处罚是十分严厉,违法犯罪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医疗过错参与度d级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d级是什么责任一、医疗过错参与度d级是什么责任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参与度ABCGEF分级A级:损害后果完全由其他因素造成。B级: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C级: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D级:损害后果......

·试用期员工医疗期是怎么规定的
      您在工作的时候很有可能会出现身体不舒服的情况,在出现生病情况之后针对正式的员工,企业会出台相关的政策保护正式员工的权益,那么试用期员工医疗期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一、试用期员工是否享有医疗期医疗期是劳动合同履行中为劳动者规......

·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是怎么规...
      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一、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医疗纠纷诉讼如何举证
      医疗纠纷诉讼如何举证当事人一方就所遇到的医疗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需要承担一个最初的举证责任。但很多当事人都是对法律不了解的,不知道医疗纠纷诉讼如何举证。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医疗纠纷诉讼如何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

·南京市江宁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律师为南京市江宁区公民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律师服务......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州房产、工程建筑律师咨询热线
      律师在房地产业务中的作用     &#......

·离婚协议上不给抚养费怎么写?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支付子女一部分或者是全部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在离婚协商上面写明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等,但是也有双方离婚之后协商一致可以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发生,那么离婚协议上不给抚养费怎么写呢?可以按照离婚......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和股东会决议需要注意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各种决策和规定,董事会在遇到公......
·自首对量刑的影响是什么?
    生活中,一些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无心之过,在其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后,一般都能够获得宽大处理。不过,犯罪人怎样才能算自首呢?既然犯罪人自首是可以减轻刑罚的,那么具体来说自首对量刑的影响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犯罪人怎样才能算......

    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多久?一、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多久?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六个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
    确认遗嘱效力起诉状以谁为被告?不一定需要被告人,遗嘱效力的确认是法院按遗嘱合法性,遗嘱签署的顺序以及笔迹鉴定和是否有公正等......
    一、已经批捕的可以取保候审吗可以首先,从法律基本原理考虑,两者都是对刑事犯罪而采取的措施,而且被批准逮捕的条件是比取保候......
    离婚房产公证女方不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双方都同意,自然要双方到场,当然也可以一方授权另一方......
    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
    遗产继承权法定继承比例是怎样的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对方中途拒绝医院费运,
·律师你好!我前两天在微信上买了一个手机收到货一看是假
·父母的婚姻家里的房产问题
·男方提出离婚要起诉,女方不想离,法院会怎样处理?
·一个工人在工地摔倒造成手受伤,出院后要求赔?6000多元,是否合?
·帮我去盐山县的派出所开一下我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
·我的同事在工地意外摔伤,骨折了,还要二次手术,老板建
·求助:首先问各位律师好!有个问题要咨询各位,南京驾校
·我是?017初分几笔借的共计220万元,每月还利息?
·我可以签吗?,公司与我的终止的劳动协议中有以下的条款:“双方共同确认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