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工资怎么结算?

首页>>法律知识

    为了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应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对劳动期间的工资报酬等相关事项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劳动合同是有一定期限的,那劳动合同到期工资怎么结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工资怎么结算?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结清全部的工资的,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签的,还应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工资,如果不再续签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则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久,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也会越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合同到期工资怎么处理不发工资怎么...
      我们知道,员工与公司之间是有合同的关系,这是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但是合同到期工资怎么处理不发工资怎么办?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定,如果合同到期,员工的工资不发,员工可以到相应的部门进行合法仲裁,来维护个人权益,具体的我们看下文。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和劳动者......

·工伤认定容易推翻吗?应该怎么做?
      劳动者在进行劳动时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相关企业部门要对此负责和赔偿。工伤认定在这之中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工伤认定就是相关部门对劳动者受伤程度以及是否属于工伤的一个确认环节,一旦工伤认定成立,还能够推翻吗?关于工伤认定容易推翻吗的问题,我们将通过下文给予......

·工程延期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延期违约金比例是多少《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

·劳动合同解决争议的方式是必须约定...
      劳动合同解决争议的方式是必须约定的条款吗?解决争议的方式并不是劳动合同必须要约定的条款,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书面劳动合同应该具备的基本条款是: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

·临安市看守所
      浙江省临安市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临安市锦南街道卦畈路,在卦畈到......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区法院、下属人民法庭便民联系电话、来访路线导航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有线电视......

    一、检察院做出存疑不起诉的情形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
    醉酒驾车危险体现在哪些方面醉酒驾车的危害其实您都知道,不过大多数人还是存在侥幸的心理,知法犯法,用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我......
    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的相关条件。目前,部分物业公司会提出了一些无理的要求,业主们面对这种情况也只能忍气吞声,慢慢的业......
    一、刑诉法347条的内容是什么?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
    告重婚罪什么部门处理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现实社会中,没很多人选择了按揭贷款进行房子的购买,这种现象已经成为市场中常见的现象。银行按揭贷款的实质就是购房者将房产证......
    老人过世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1、老人过世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按照房屋价值评估的总额的2%,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
    惩罚性赔偿在行政中是怎样计算的(1)抚慰性赔偿标准?抚慰性赔偿标准是指国家对受害者的赔偿金低于甚至远远低于受害人遭受的实际损......
    一、买卖不破租赁有没有时限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没有时限的规定,租赁房屋被买卖的场合,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不会因为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朋友借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快递员把我的眼镜丢了,价?80元的他想200元了事?
·我刚刚网贷了但还没收到钱我到时候需要还钱吗
·律师您好。请问一下,酒驾可以保释吗?
·你好判决后超过10天,还能有办法减刑吗
·当时未能过户的房屋签订的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耕地被强占我该怎么办
·农村自建房已经修建好了,怎么让施工方保证后面房子的质
·对方全责。我只是没有驾驶证
·请上诉辩护律师,了解怎么收费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