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儿赡养父母吗?

首页>>法律知识

    您知道,出嫁的女儿赡养父母吗?换言之,已经嫁人的女儿对自己年老的父母是否还有赡养义务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吧,希望可以为您解开疑惑。
一、出嫁的女儿赡养父母吗?
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尤其是农村中的老人,自己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的继承上、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都是儿子有份,女儿没有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一些女儿尤其是已经出嫁的女儿,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
二、哪些人是老年人法定的赡养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因此,老年人的子女是主要的赡养人。“
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规定,凡有赡养扶助能力的子女,不分男女均负有赡养父母之责。
这种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生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之间。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女儿出嫁后,一方面继续负有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一方面又要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即自己的公公婆婆。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老人的法定赡养人范围内是当然包括了自己的女儿的,而这里的女儿一般是指已经成年并且具有经济能力的女儿,即使已经嫁人也是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一方起诉离婚书怎么写
      在我国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的离婚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来进行离婚。如果要是选择通过法院诉讼来进行离婚的话,一般情况下,我国法院会要求当事人递交一份离婚起诉书。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生活中写起诉离婚书怎么写?一、一方起诉离婚书怎......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现实生活中,由于父母与子女不和、子女离婚时父母为保全自己的出资等原因还经常会出现父母请求返还出资的情形。从司法实践反馈情况来看,父母请求返还出资所主张的基础法律关系往往为借贷而非赠与。基干父母子女之间密切的人身财产关系,父母出资时很少留下证据证明自己出资的性质......

·离婚不拿抚养可以探望孩子吗?
      离婚不拿抚养可以探望孩子吗?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初都是抱着美好的愿望希望双方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但现实却不尽如人意,有的夫妻因为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但无论双方是否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都不会消失,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也应按月支付抚养费,同时拥有探望孩子的......

·如何能得到孩子抚养权?
      很多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中,夫妻一旦离婚总是少不了对孩子抚养权进行争夺,毕竟此时哪一方都想要由自己亲自抚养孩子长大。那在这样的情况下,离婚夫妻应该如何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呢?这就要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情况了,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原则上两周岁以下孩......

·浦口房产律师
      浦口房产律师面向南京市浦口区及周边地区,提供房产买卖、租赁、继承等法律咨询,专业代理房产诉讼仲裁、二手房产纠纷、定金返还、商品房迟延交房、迟延办证、二手房合同解除、居间合同纠纷、公房变更承租人纠纷。专业提供买卖房纠纷、商品房房屋买卖纠......

·南京合同违约责任
      南京合同法律师提供合同法领域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建筑工程和房产律师服务。专业合同律师团队,提供全方位合同法领域服务!包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本,合同违约责任,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房屋买卖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保定王林律师代理辩护涞源郑某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案件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公泽律师事务所接受郑某某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郑某某涉嫌抢劫、寻衅滋事罪案件的辩护人,我通过查阅相关案卷,多次会见被告人,并参加了今天的法庭调查,......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最新设立
      南京市公安局在原南京市第二拘留所原址新设立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石杨路26号.。金陵图书馆与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协调合作,于所内共同建立了图书流通服务点。金陵图书馆与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共同签订了流通服务点共建协议书,并为流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邻居违反协议建房。
·我家公爹骑电动三轮从家里出门后拐到路上,从后方来一个
·物业费滞纳金是物业费的四倍,而业主没人告知要交物业费
·你好,卖假药被抓现在马上30天了。如果案子移交到了检
·我们几个xx多从3-4月份上的班,4月份给清了,5月
·我要向一家公司租他们的宿舍,但是他们的宿舍是向当地房管局申请
·如何证明债务的成,我想根据收入的有限与房子按揭款的大量支出来证明必须举债的事实
·户口投靠父母的问题
·女方提出离婚在男方不愿意不配合的情况下如何快速离婚
·在健身房单车故障导致骨折现在健身房否认有责任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